市文广新局:不经批准无权调整
本报讯 (记者黄丹彤) 昨天本报接到市民爆料,有读者称日夜守护广州城隍庙大门的“守护神”—广州城隍庙大门口那对民国西洋石狮不见了!记者获悉后马上就此展开调查。城隍庙道士称他们谁都没有留意到门前那对石狮子。最后广州城隍庙住持车志荣道长说明真相:他们认为那对石头并非广州城隍庙的东西,早在半年前就自行将其移除了。广州市文广新局文物处负责人表示,广州城隍庙是广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庙内的一切涉及文物建筑和设施,不经文物部门批准无权擅自修改和调整。
记者获悉,广东古建筑保护专家汤国华依据历史建筑原貌恢复头门匾额“广东都城隍”,也被更改为“都城隍庙”,匾额被加大,高高露出檐口,违背原本的名称和建筑的传统形制。
据悉,广州城隍庙建筑是隶属国有资产的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修复后由广州市道教协会代管、广州市越秀区民宗局负责指导规范。
昨天,广州市文广新局文物处处长刘晓明对此事明确回应表示,广州城隍庙是广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包括对庙内的一切涉及文物建筑和设施,必须接受服从广州市文物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广州城隍庙的代管方,不经批准无权擅自修改和调整。
刘晓明说,对媒体日前的涉及广州城隍庙大门对联的错字,以及对城隍庙方未经批准擅自移开的大门口那对石头狮子,广州市文广新局将一并调查,并与相关主管部门协调,将严格依照国家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办事,督促其及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