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佳霖
一边,北京梁林故居遭违法强拆,广州民国建筑金陵台、妙高台被毁,古建筑保护频频告急;一边,济南斥巨资复建老火车站、北京为恢复“凸”字形结构,耗巨资复建6处标志性历史建筑……古建筑复建计划遍地开花。
在“拆真”和“复建”的热潮下,一批批真文物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一批批假古董却拔地而起。
争相上演的巨资复建
8月的一天,北京市民王元坐在北京永定门城楼广场的石阶上,眼前不再是记忆中的那座残破的城楼,也没有了城楼拆除之后修建的那条大马路,而是一座崭新的“永定门城楼”。
“假古董!”对矗立在眼前的“古建筑”,王元不以为然。在他的记忆里,永定门城墙的城砖不少已经残破,而且城墙的体量也并没有这么大。
这只是全国各地雄心勃勃的古建筑复建计划的一角。在各地古建筑保护频频告急的同时,地方政府似乎开始对先前拆除一些文物的做法感到“后悔”。
在山东济南,2013年8月,济南旧城开发投资集团对外公布,济南市将投资15亿元修建济南火车站北广场,其中包括复建21年前拆除的老火车站以及行包房。
在江苏泰州,2013年8月,为增添旅游新景点,泰州市千年古刹南山寺举行复建奠基仪式。
在河南开封,2012年7月,备受瞩目的开封鼓楼复建工程开工。开封市拟投资1000万元,将其打造成开封的一张文化旅游名片。
在北京,2012年2月,为恢复明、清北京城“凸”字形城市轮廓平面,北京拟投资上亿元复建6处标志性建筑,包括左安门外城东南角楼、右安门外城西南角楼、天桥地表标志、地安门雁翅楼等。
……
“现在城市千城一面的现象越来越普遍。”长期从事古建筑修复和文物保护工作的湖南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柳肃说,各个地区、民族的建筑和文化千差万别,这些多样化的遗存正是我们民族最宝贵的财富。“目前大同小异的城市建筑,使得地方政府意识到了当初拆除的文物的宝贵。”
“文物拆了就是拆了,永远恢复不了!”著名文保专家谢辰生说。
复建的另一面
望着复建的永定门城楼,王元还记得55年前永定门城楼被拆除的状况:“(拆除城楼)是为改善永定门地区的交通状况,拆时砖瓦碎了一地。”
这就是复建的另一面:拆。这些被复建的古建筑都有被拆除的惨痛记忆。
济南老火车站始建于1908年,由德国建筑大师赫尔曼·菲舍尔设计,它曾是济南市最有特色的建筑之一。上世纪90年代,济南一名身居要职的官员认为,老火车站是殖民主义的象征,它矗立在那里,让人想起中国人民备受欺压的屈辱岁月。1992年,这幢84岁高龄的老火车站被拆除。
泰州南山寺始建于唐朝,新中国成立后,被改建为工厂。之后,南山寺内大部分建筑被逐渐拆除。
1948年,开封鼓楼楼体被炮火炸毁,仅剩台基。1976年,为修建鼓楼广场,鼓楼台基被全部拆除。
而北京的6座重要文物建筑,也一样没能逃脱被拆除的命运。1934年,为扩宽正阳门至永定门的马路,天桥被全部拆除;30年代,右安门外城西南角楼城楼被拆除。1953年,仅存城台也被彻底拆除。
如今,古建筑被拆除的大戏还在加速上演。2012年2月,一夜之间,梁思成、林徽因故居变成一片废墟。2013年6月,广州民国建筑金陵台、妙高台被毁。2013年7月,河南清代宛南书院被毁。
在柳肃看来,这些“拆除”与“复建”反映的是同一个问题,即地方政府对历史文化遗产极不尊重。“‘拆除’是没有意识到古建筑重要,不尊重其中承载的历史文化信息,而‘复建’,更是没有了解其真正内涵,以为照着样子做一个仿古的出来,就能代表它原来的意义。”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张松对此表示担忧:以前拆除的古建筑,现在再复建;现在保护不力的古建筑,以后再复建。时时拆,处处建,复建何时能到尽头。
弥补不了的遗憾
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汤国华将复建分为5种类型:有依据、资料,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复建的;没有确切的资料记载,为了带动旅游发展复建的;拆掉原有建筑,再复建的;大规模复建的,比如一条历史文化街区、一座古城的复建;为惩罚违法拆毁行为,政府责令相关单位复建的,比如北京梁林故居的复建。
对于最后一种复建,汤国华认为这仅是一种惩罚性、警戒性行为。而第一种情况的复建,必须要有充分的依据和原始资料,并且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专家论证。“其他三种情况的复建,我坚决反对。”汤国华说。
对第一种情况的复建,汤国华认为“可以商榷”。“这些建筑承载了当地一代人的集体记忆,而其复建,也是代表了当地政府的一颗追悔之心。”
“新中国成立后,因交通等方面需要,北京市对明清城墙进行了拆除,造成了历史遗憾。”北京市文物局[微博]原局长孔繁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正是为了弥补这一历史遗憾,文物部门提出按照原来的建筑形制,在北京外城西南角楼等6个地点复建标志性建筑,恢复‘凸’字形骨架。”
“济南老火车站的复建并非没有意义,复建最大的意义是警示后人,我们曾经以一种错误态度对待了我们的历史,这就是我们的耻辱碑。” 济南市文物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柳肃却对这种斥巨资复建的“耻辱碑”表示不屑,“可以在原址立一块‘标志碑’,将其原来的历史文化价值、被拆除的原因等标注清楚。现在巨资复建,是在自己打自己耳光。”柳肃说,拆了就永远没有了,再逼真的“模仿”,复建出来的也只能是假古董,这个遗憾永远弥补不了。
而汤国华认为,如果一座建筑,对整个建筑群或者当地人民确实重要,复建并不全无意义。“但是,复建之后的建筑,要将其与文物本体区别开来,复建的不是‘文物’,而是建筑群中重要的一部分或者地标性建筑。”
留在记忆中想象就好
《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按照《文物保护法》,已经损毁的文物原则上不再复建。”谢辰生说。
柳肃认为,有一种情况的文物毁坏后可以考虑复建,即因为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文物破坏,比如战争、地震等。
柳肃给记者举了个例子,二战时,波兰华沙古城变成一片废墟。二战后,波兰人民收集图纸、资料,将其重建。华沙古城作为特例于1980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它的消失,使波兰人民失去了精神支柱,而其重建,寄托了一个民族对其历史的深厚情感。”
柳肃认为,现在不少历史建筑的重建,与地方政府内部欠缺科学的政绩考核方式有很大关系。不少城市管理者为了谋求升迁资本,在任内急于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绩,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提高GDP。“拆是GDP,复建还是GDP。”
“这是一种毫无意义的GDP,是一种极端的浪费。”柳肃说。
“这不是保存历史信息的最好方式。”张松说,“周边的环境已经改变了,复建一座孤零零的建筑没有意义。”他呼吁要把更多的人力、物力投入到现有文化遗存的保护中去。“各地现存的文化遗存那么多,迫切需要保护的也不在少数,不必在已经消失了的东西上大费力气。”
“有些消失了的文化遗存,让它留在人们记忆中就好。”张松认为,由于历史原因,文化遗存消失是很正常的。“一些曾经辉煌的古建筑复建得再好和过去又有什么关系呢?不如留在人们的记忆中,在记忆中去想象,去完善它,其实这是对已消失的文化遗存保护的更美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