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蒋梦惟)针对近期各地被频繁曝出的民办博物馆藏品质量参差不齐的乱象,国家文物局日前在发布的《民办博物馆建立标准》(征求意见稿)中规定,设立民办博物馆须具有与办馆宗旨相符合、构成展览体系的300件(套)以上藏品及必要的研究资料,展品应当以藏品原件为主,使用复、仿制品的,应予以明示。专家表示,民办博物馆长期以来缺乏有效的准入门槛和监督,虽然大多数博物馆藏品数量可以达到一定标准,但“以次充好”甚至大量展出仿冒品的现象频现市场。
国家文物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博物馆3589家,其中民办博物馆535家,另有未登记注册的约1000家。今年7月,河北衡水“冀宝斋博物馆”因其藏品拙劣、“雷人”而引起社会极大关注。该博物馆馆内有大量藏品被胡乱标注年代,部分甚至一眼就能看出是低质量仿冒品等。有专家介绍,部分企业、个人“一时兴起”开办的博物馆在各地并不少见,有些甚至只经营了一两年就倒闭,而藏品以次充好、以假代真、经营管理极不规范等现象也较为普遍。比如部分藏家或企业拥有一定数量藏品后就急于投建博物馆展出,但并未对展品进行严格把关,搜集来的展品往往会闹出不少笑话。
对此,征求意见稿除了对民办博物馆藏品数量进行规定外,还明确了展品应当以藏品原件为主的原则,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迫使个人或企业开办博物馆之前提高对藏品质量的要求,也一定程度上筛除了一些根本起不到展览作用的劣质民办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