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泸州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江阳区在全区开展文物保护单位紫线管理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对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划出“保护圈’,特称文物保护紫线范围。文物紫线范围划定后,由泸州市政府发文公布,然后由文物保护单位逐一镌刻在文物保护标识上公诸于众。
文物紫线范围由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构成。保护范围是指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在此区域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建设控制地带是为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的区域。凡是被划定的区域,城市建设不得随意侵占,区域内各项建设将受到严格控制。
江阳区有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34处,其中有18处分布在城区。据悉,为顺利推动文物保护单位紫线管理工作的开展,江阳区召开文物保护单位紫线管理工作会,区文体广新局、区住建局以及13个相关镇街、景区30余人参与会议。会上讲了文物保护单位紫线管理的意义和具体操作办法,并分成城区片、江南片、江北片开展工作。目前,文物保护单位比较集中的南城、北城、大山坪街道已完成划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