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呼和浩特11月4日电 题:内蒙古清水河明长城保护期待“突破口”
中新社记者 李爱平
“中国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我中华,修我长城”热潮。
三十多年保护长城的行为只是热情很高,投入不足,行动不力,收效甚微。如今,这股热情在逐渐降温,长城仍处于自生自灭状态。”
内蒙古清水河县文物管理所负责人刘建国3日在谈及保护该地区的明长城时语出惊人,他期待明长城保护要有一个“突破口”。
位于内蒙古清水河的明长城清水河段2001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遗迹东起原盆地青井儿沟村的五墩山(与和林县交界),西至单台子乡的老牛湾,与山西省偏关县相接,是内蒙古与山西省共为行政边界的一段“界墙”。
对于这段长城,刘建国说,六百年前的明长城能够保存到现在这种状况实属不易。然而现在这段长城却在一天天烂下去,不断地“缩水断身”和加剧消失的现实确实令人触目惊心。
刘建国分析“消失”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自然的,一种是人为的。
“长城体量巨大,属于一种特殊的不可移动的文物,我们无法将其移入博物馆内保护,只能是趴在野外接受自然界的考验。所以自然力的破坏是无法抗拒的。而来自人为的破坏呢?”
刘建国介绍说,清水河与山西交界的长城包砖墙体、包砖敌楼、除村庄附近被人为拆除外,人迹罕见地段的墙台、墩台受雨季造成夯土膨胀使砖石自行脱落墙体现象较为明显普遍。
让他忧心的是,目前“黄龙池城堡原为四面墙包砖,三面被人为拆除外,现残存一面砖墙,膨胀脱落是一个明显的原因。经调查,口子上村,川峁村、后海子村,南海子等村的村民院墙、厕所墙、棚圈墙、挂砖窑面墙等砖石,均为就地取材,直接拆除。”
“但有很大一部分砖石老乡说是自然掉落后他们顺手捡回来使用。因为自然掉下来的砖石较完整,人工拆除不仅费时而且有相当一部分损毁了,不如靠捡划算。”
对此现象,刘建国在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分析称,与当地民众保护长城的意识不够有关。他透露说,清水河明长城在新中国建设时期曾遭到三次大规模破坏。
第一阶段是解放初期的上世纪五十年代。在轰轰烈烈的全民大生产运动中许多前世遗留的古迹在这一时期灭失掉了。
第二阶段发生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文革时期,文物古迹在政治运动中屡遭毁灭。刘建国说,这种“破坏”在当时是非常革命的行动,是不可抗力的。居住在长城两侧的村民利用条石、城砖垒个猪羊圈、砌一堵院墙、铺院扎道、长城墙体开挖窑洞居住或堆放杂物等现象最为普遍。
第三阶段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改革开放时期。尽管国家和政府意识到保护中华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并出台一系列政策性法律法规,但仍有不法之徒以身试法,损毁长城。最具典型性的是1989年和2007年的拆毁长城砖石、盗挖矿产资源导致长城主体坍塌事件。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
刘建国认为,就目前而言,保护长城既无成功成熟经验可借鉴,又无行之有效之办法,这是中国文化遗产在保护领域内的一道难题。
在他看来,破解这道难题必须从管理体制上寻找突破口,改变目前只是一些科研机构、民间保护团体、著名人士和业余爱好者的奔走呼吁,或仅仅依靠一部《长城保护条例》的现状,而必须是真正的全民参与,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投入。(完)
(原标题:内蒙古清水河明长城保护期待“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