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甘井子区海茂村附近有一处“大连先民遗址”,其历史可以追溯到3500多年前的青铜时代。可就在这片土壤上,确有明显被重型机械“践踏”过的痕迹。
12月6日,记者跟随本市民间考古爱好者,前往大连市在第二次、第三次文物普查的名录上可以查到的青铜时代遗迹遗址。来到目的地发现,这片遗址面积过万平方米,脚下埋藏着规模不小的大连先民遗迹。“这处有着重要的考古价值和历史意义的先民遗址正遭破坏。 ”随行人员愤怒地指着宽约七八米,长约20多米,被挖开的2米多深的大坑说,“前不久,我们发现了该处被重型机械所破坏过的痕迹后,感到痛心不已、非常可惜。从被挖开的土层中随处可以看到“新翻的泥土,里面还能找到火烧片痕迹,以及散落的陶片。 ”据随行考古爱好者介绍,从被探挖的土层断面以及已暴露出的遗迹来看,此处应“系一处3500多年前的青铜时代居住遗址”。“听说这边准备要建的是大理石加工厂,谁要盖的就不清楚了。 ”据附近居民介绍,早年间,遗址上面还曾建有李鸿章建北洋水师时期时的一座兵营,但现在也不知去向。“《大连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实施一年来,去申报的建设单位为‘零’”。据市文广局文物处以及甘井子区文物主管部门一位负责人介绍,海茂村的该处青铜遗址,虽然在两次文物普查名录上属于没有被划定等级的遗址,但一样受到保护。建设单位如果想在这块地上建设,就必须到市区的文物部门申报,由市考古所勘探或者进行抢救性发掘后才能进行施工。 12月6日下午,相关部门得知此事后,责令建设单位停止施工。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金哲民文/图(报料人:张先生;线索费: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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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在进行基本建设时,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组织,由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去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大连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也对此有着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