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中,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应上海辞书出版社之约,为书籍《华夏五千年》配图,共创作连环画578幅。17年过去了,这群朋友里,有的已经驾鹤西去,有的至今疾病缠身,而当初那500余幅记录着他们生机勃勃的生命轨迹的画作原稿,却不知躺在哪一个角落,或许落满尘埃。他们试图讨还,却始终无果。“但愿明天就能看到清晰的原稿。”90岁的王亦秋始终没有放弃。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出版社应尽快将画作原告归还作者。”目前,四名老画家为了讨还自己的画作,已经正式走上了法律途径。
日前,辞书出版社社长何元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王亦秋等人的画作是在十余年前完成的,当时出版社也及时结清了稿费,此后他们一直没有提出讨还画作原稿的要求,按照出版业的相关规定,他们已经没有追诉权。今年夏天,在画家们提出要求后,出版社方面翻查了600多个箱子,而亦有老同志提出,画作此前其实已经归还。“既然现在出现了物件纠纷,我们会配合走法律途径。”何元龙说。
1 应邀创作578幅插图
王亦秋这三个字,在中国连环画界内是一个响当当的名字。已经九十高龄的王老,没有受过专业美术训练,却在连环画上开创了一片天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是连环画的鼎盛时期,很多年轻人常常省下早餐钱,就为了买一本连环画。也就是在那个年代,王亦秋的名字在业内传播开来。他构图严谨,治学认真,方寸之地,亦能栩栩如生。他创作的《杨门女将》、《小刀会》、《兰亭传奇》等,深受大众喜爱,也为他带来大量荣誉。
王亦秋始终是各大出版社的心头爱,每当出版物有配图的需要,出版社负责人总会第一个想到王亦秋。上世纪90年代中期,辞书出版社找到王亦秋。“我们要出版一套《华夏五千年》的书籍,共六册,记录从远古到近代的历史,需要近600幅插图。”出版社希望王亦秋能够牵头执笔。与辞书的交情已经几十年了,还在60年代,王亦秋就为《辞海》创作过大量插图。“那个时候,出版社特地在浦江饭店为我们包下房间,潜心作画。后来《辞海》多次再版,文字多少有变动,但插图沿用至今。”王亦秋说,因为有着多年的良好合作,这一次,王亦秋也是很爽快地答应下来。
彼时,王亦秋已是古稀之年,心有余而力不足。他邀请了3名圈内人作为搭档,分别是科技出版社美术编辑罗履明、书画出版社创作干部吕清华和著名连环画家盛鹤年。
“由王老师负责打底,我负责精稿和人物造型,吕清华及盛鹤年先生则负责勾衣纹。”罗履明说。连环画创作只许用毛笔,不许用钢笔,很多线条画过去,手都不许抖。很多时候,只能把毛笔捻到最细,一口气摒牢,一点一点拖过去。“那些人物的头发,一根一根,全都要仔细的画出来。”吕清华说。
当时,除了王亦秋之外的三个人都还在上班,几乎整整一年时间,大家把业余时间都投入到了这一组画作中。终于,在1996年年底,他们完成了总数为578幅的所有画作。完稿后,每幅图就像是一个人所画,精致绝伦。
1997年4月,《华夏五千年》首次印刷出版。王亦秋等四人也获得了相应的稿酬。
2 多次讨要画作原稿未果
书籍出版后不久,王亦秋找到出版社的工作人员,希望能够拿回画作原稿。“等一等好吗?我们正在考虑再版。”对方如是说。王亦秋一听,也就默默同意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一等,就等了十几年。
在这个等待的过程中,王亦秋步入鲐背,盛鹤年驾鹤西去,吕清华疾病缠身,就连最年轻的罗履明也生了一场大病,尚在恢复之中。大家愈发觉得,讨回自己多年前的辛苦之作,已是十分迫切。
今年4月,他们给出版社负责人写了一封信,表达了索要原稿的愿望。信寄出去后对方表示:“我们商量一下,会给你们一个答复。”可这一等又是一个月。
后来对方解释说:“所有资料都已经搬到郊区去了,有大约30个箱子,整理起来非常复杂,能不能再给点时间。”此时,天已经开始热了,考虑到大热天让对方辛苦于心不忍,罗履明于是同意再等一等。
再一次通电话已是两个月后,秋风乍起,罗履明得到的答复是:“对不起,没有找到。”
他们都惊愕了。当即决定前往面谈,同行的还有盛鹤年遗孀徐梅英女士。出版社的负责人热情地接待了他们,但言语中却流露出怀疑:“这么多年了,稿子是不是已经还给你们了?”而另一种令他们更为难以接受的论调是,王亦秋曾经提出过稿子不要了,放弃这个权利。“不可能!”90岁的王老当场反驳。
在与出版社负责人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当晚,四人拜访了十几年前向他们约稿的老编辑谈老师。谈老师几年前从出版社退休,但在圈内还是小有名气。“没有还给你们。”谈老师马上就承认了这点,“明天我打电话,叫他们找出来还给你们。”
拿着与谈老师对话的录音再找到出版社负责人,对方表示,确实很难找,但还会继续努力。“至今没有消息。”罗履明很无奈,他们委托律师向出版社发出律师函,希望对方在11月30日之前给予答复,但是,依旧没有回应。
“我们要找回来这些原稿,不仅仅因为其巨大的艺术价值,更因为其承载了我们当初那生机勃勃的生命轨迹。”
3 索稿难在业内普遍存在
事实上,原稿交给出版社后索要困难的情况在业内频繁出现。
罗履明曾经出过一套80幅的连环画,讲聊斋故事。画册出版后,他多次向出版社讨要原稿,但对方始终以“工作繁忙”予以推诿。更有几次,原本约好了时间取稿,却在他即将到达之时,告知负责人外出开会,再以改期。这样的拉锯战持续了将近一年。
而徐梅英讲述的故事就更为离奇。她先生盛鹤年与公公盛焕文曾共同创作过一套《洛神》小精,一时洛阳纸贵。位于东北的出版社也一直没有还他们原稿。不久前,徐梅英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陕西一家私营出版社的负责人,现在要原稿印刷再版《洛神》,希望徐梅英能够签字授权。徐梅英一听就纳闷了:“我们自己都没有原稿,你何来?”对方称是从一名退休美编手中购得。“我将保留追究他们法律责任的权利。”徐梅英说。
而对于王亦秋来说,这样的故事就更多了,以至于他自嘲地说道:“有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一半时间在创作,一半时间在索稿。”
近年来,上海法院也多次审理出版社与作者之间,关于原稿遗失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出版社不愿意归还原稿,有很多种原因。有的或许已经遗失了,有的或许被盗了,更多的或许跟原稿背后所蕴藏的巨大商业价值有关。“在这个无纸化时代,单单是原稿这种载体形式,或许就会比它的实际内容,更有价值,更遑论其他。”业内人士说。
律师说法
“出版社的行为已经严重危害了王亦秋等人的合法权益,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上海君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萍律师分析道。根据我国《物权》相关规定,画家画作一旦完成,在取得著作权的同时,对该画作载体自然取得物权,该物权是基于劳动和生产的原始取得,是绝对权。出版者将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丢失、毁损致使出版合同不能履行的,著作权人可追究出版者的民事责任。
“578幅作品是王亦秋等人的作品,他们依法对其享有所有权。出版社没有任何理由概不退还。”李萍说,如果出版社不能退还画作原稿,王亦秋等人可以依法提出赔偿,赔偿标准可参照市场拍卖价格。目前,王亦秋的一幅画作在拍卖市场上的价格约为1200元左右,而这套作品是四名画家唯一的合作,价格或许会更高。
“索画不仅于法有据,这也是画家群体法律意识觉醒的表现,并有利于依法规范出版行为。”李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