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张然)昨天记者从北京市文物局获悉,北京将根据历史资料,把此前划定的地下文物埋藏区之外可能埋藏文物的地区,划出第一批重点监测区域。
据介绍,北京正在建设“地下文物埋藏情况数据库”。将来监测区要在北京市地下文物埋藏情况数据库中标明,供规划等部门参考,监测区内的建设工程应向文物行政部门备案,文物部门则将加强对监测区的日常巡查监管。
据了解,尽管北京现有文物保护法规对旧城内及地下文物埋藏区地下文物保护工作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尚缺乏强制性的规定和可操作的工作程序,包括文物及相关法规对“大型基本建设”没有明确的用地面积界定、对于旧城以外的建设工程仍缺乏规定等。
北京市文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期北京市文物局还将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例如:发现地下文物主动报告和举报破坏地下文物行为的奖励办法,保护地下文物受损失公民、法人的补偿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