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晚报》消息山西省日前出台《山西省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刻划涂污国家文物古迹者或将被拘留。
规定称,刻划、涂污或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经管理人员多次制止,不听劝阻的;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施行为的;多次故意损坏文物、名胜古迹的;因故意损坏文物、名胜古迹,受过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的;因故意损坏文物、名胜古迹,造成比较严重危害后果的,都将被认定为情节较重。
19日上午,文物专家、北京天依律师所执业律师刘洋表示,现行文保体系已对追究文物破坏者的刑责提供了法律依据。《文物保护法》规定,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如果几年前刻划、涂改的,要不要追责?刘杨表示,追责须以规定颁布之日起为量刑时间。
(原标题:文物上刻“到此一游”情节较重者可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