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记者从晋城市文物部门获悉,针对晋城地区大批古建文物资金匮乏、专业人才短缺的现状,晋城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及古建筑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市级抢救性文物经费财政预算每年不少于2000万元,同时先行先试面向社会认领县保文物点和未列入文保单位的古建筑。
《意见》强调,在全市文物保护状况没有得到有效改善之前,各县可根据各地区的具体情况,每年拿出一定经费对文物进行抢救性维修。有文物保护任务的乡(镇)、行政村,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也有义务拿出一定的经费用于文物保护。此外,政府将积极争取上级法规政策支持,开放社会保护举措,认领人在保持文物建筑风貌基础上,用于其他用途的需经文物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实现文物保护和社会利用双赢。
据悉,晋城市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达600多处,居全省第一。
(记者李全宏 实习生王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