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因为要建“华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最近一段时间,中牟县刘集镇大冉庄村的征迁工作正在紧张进行。5月3日上午,伴随挖掘机破拆紧邻民房的轰隆声,位于该村的县文物保护单位—王在之故居的檐角砖瓦脱落。这起事件,让担心该处县文物保护单位会被拆除的村民更为揪心。
昨日下午,中牟县公安、文物主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此次事件只是意外,王在之故居将不会在大冉庄村征迁中拆除。
【疑问】
“县文保单位真要被拆了?”
5月3日上午10时,正在家里休息的中牟县刘集镇大冉庄村村民王运鹏,被破拆机械的轰鸣声吵醒了。
当王运鹏跑过去看时,屋后的王在之故居东南檐角上,不少瓦片已经脱落,露出了屋顶搪泥夹层和下部的木质檩条。故居东侧紧临的民房,山墙已经倒塌。挖掘机破拆扬起的烟尘,仍在弥漫。
更多的村民赶到后,驾驶挖掘机的一名男子停止了破拆。怀疑是该男子故意损毁王在之故居,村民们拨打了110。
这处名为“王在之故居”的建筑,是王运鹏的祖辈王在之所建,2012年1月11日被中牟县政府公布为县文物保护单位。
如今,村子所在地块将进行开发,大冉庄的民房开始大面积动拆。王在之故居也要被拆的传言在村子里盛传,引发不少村民担心。
村民们的担心,并不是完全没有依据。根据中牟县政府今年3月29日发出的征地拆迁通告,此次拆迁的范围是“人文路以西、郑开大道以南、永盛路以北的集体土地上的所有房屋及其附属物、构筑物”,而拆迁的缘由是为保障一家外地企业开发的“华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项目。王在之故居,就在划定的范围之内。
【探访】
部分受损,故居主体尚完好
昨日上午11时,位于大冉庄村内的王在之故居,周边已是废墟一片。受损的檐角砖瓦片,散落在墙根等处。虽然显得破败,但远观过去,这处高大、别致、古朴的“楼屋”依然很有气势。
故居门口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石碑显示,其是中牟县文物管理所于去年5月16日所立。石碑背面的简介介绍,该建筑面阔5间,双层卷棚灰瓦顶,前出廊,砖木结构,为民国国大代表王在之故居。
进入屋内,不管是一楼还是二楼,厚实的包青工艺墙体、粗大的梁柱、细密规整的檩条都保存完好,看不出有明显的弯曲变形。
村民王运凯说,这座房子曾被改造为刘集人民公社的拖拉机站、刘集大队部,如今基本闲置。按65岁村民冉守卫的说法,该处建筑被称为“转厢楼”,建于1949年以前。
虽然村民们已说不清这座老房子准确的修造年份,但他们都知道,王在之不仅是一位传奇人物,更是一位爱国人士。
老家是大冉庄、如今在河南广播电视大学任教的王耀邦曾查找了有关王在之的众多文史资料。他说,王在之生于1897年,死于1950年。国民党在大陆执政时期,王在之曾任中牟县第三区、第一区区长等职。1944年,王在之奉命打入日伪军内部,任中牟县维持会会长,后担任县长,1948年被选举为国大代表。
“当年内战后,王在之还特意叫回了黄埔军校毕业的儿子,让他不要参与内战。”王耀邦说。
【说法】
只是意外,该文保单位不会拆
昨日下午,中牟县公安局刘集派出所的处警民警接受大河报采访时说,经他们调查,王在之故居檐角被损毁并非拆迁人员故意,“当时,挖掘机司机正在拆旁边的民房,不小心砸住了,这只是个意外,文保单位不会拆”。
这位民警说,事发后,他们与具体负责大冉庄拆迁工作的刘集镇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了接触,“镇政府领导意思也很明确,这是文保单位,不能动,他们不会拆除王在之故居”。
“如果他们不履行法定手续就故意拆毁文保单位,属于违法,甚至犯罪,达到一点条件,我们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该民警表示,他们已经要求镇政府与拆迁人员对受损的王在之故居部分进行修缮。
就此事件,中牟县文化广电与旅游局主管文物保护工作的副书记王宏立昨日下午说,事发后,他们立即派出了文管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查看,并与警方进行了相关调查。
王宏立证实,目前尚无单位提出要拆除王在之故居的报告,“即便有开发单位提出申请,文物部门也不大可能同意拆除文保单位。”
“我们与刘集镇政府负责人进行了协调,达成的共识是文保单位必须保护,不能拆。”他说,他们也会关注事态进一步发展。
原标题:身佩“护身符”,故居也要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