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副局长旦增朗杰4月23日介绍说,西藏出台相关办法、筹集资金,使240处野外文物结束了无人看管的历史。
西藏地广人稀,野外文物点的安全和保护问题突出。据旦增朗杰介绍,去年4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加大野外重要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及时出台了相关举措,明确了野外文物保护单位看管人员的经费渠道。
旦增朗杰说,专门制定的《西藏自治区野外文物保护单位看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看管人员的选配条件、工作职责等。据介绍,专职保护人员除了要熟悉野外文物地形、地势,做好日常安全防范措施外,还要做好防范盗掘盗窃、消防等工作,发现隐患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部门。
据介绍,西藏在野外文物看管人员经费来源方面采取的措施是,全国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野外看管人员经费,由自治区财政部门负责;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由各地(市)财政部门承担。去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了野外文物保护单位看管人员经费182万元,确保了野外文物安全。
旦增朗杰表示,西藏野外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已经成为一项长效机制,并将不断完善,争取国家更多资金支持,今后新发现的野外文物,也将按照程序纳入管理范畴中,使其得到有效的保护。(白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