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快报讯 (记者朱道全通讯员邓明余金波)5月2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5·8”特大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案,8名上诉被告同堂受审。该案系我省历史上最大一起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案,被追回的三级文物价值超过1亿元,而一、二级文物价值无法用金钱衡量。
据了解,这起特大盗墓倒卖文物案于2012年5月8日由随州警方成立“5·8”专案组进行侦查,当年9月警方收网,共追缴文物数百余件,抓获嫌疑人数十名,涉案金额2000万元。去年10月23日,曾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因案情复杂,被告人数众多,庭审持续了两天。
今年1月27日一审宣判,主犯王兴、张建、刘闻、王方犯盗掘古墓葬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至12年。被告人刘荣犯盗掘古墓葬罪、倒卖文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张君实施倒卖文物犯罪起数多,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其余被告人也都依法判处相应刑期。其中,13名被告人认罪伏法不上诉,王某、刘某等8名被告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在27日的庭审中,王兴等4人提出被确认为主犯不当,原判认定的一起盗掘古墓葬犯罪证据不足。文物贩子张君、马峰上诉称原审鉴定书作出的文物鉴定等级过高,对其量刑过重,请求从轻处罚。文物贩子刘荣上诉称自己不构成盗掘古墓葬罪,被同案人冤枉陷害,自己将流失的文物出资赎回主动上交公安机关,请求适用缓刑。文物贩子张君的妻子贺某上诉称其不知张在从事倒卖文物活动,开保时捷卡宴车只是一起游玩,并不是在运送文物,请求改判无罪。
在法庭上,控辩双方围绕本案的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意见,因案情复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将择日宣判。(文中所涉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