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范天娇
“国保”单位汉代王陵墓地,被盗墓团伙觊觎已久;明代抗倭将领阮鹗之墓,坟冢、石雕损毁严重;同为明代大将的“黔国公”,墓前被开垦成了玉米地……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经过走访和调查发现,安徽省内部分“国保级”、“省保级”野外文物现状令人担忧。安徽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处有关负责人分析,地理环境限制、人力资源不足、维护经费紧张是野外文物保护需要克服的三重困境。
王陵墓地被盗墓者觊觎
被评为2006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的六安汉代王陵墓,在2007年8月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后又升级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了就地保护,国家重点工程合武高速铁路建设特意为它“让道”。
然而,因为规划、资金等问题,王陵墓地保护工程一度停滞不前。更令保护人员担忧的是,墓地因名声在外还长期遭到盗墓贼的觊觎。
“近两年,六安汉代王陵墓已经发生了5起盗墓事件,所幸的是,全都有惊无险。”六安王陵管理所所长徐明飞说。
去年10月,在文物部门配合之下,一个携带高科技探测仪器的盗墓团伙在下手前被警方一网打尽。就在不久前的“五一”假期,还有疑似盗墓人员来到墓地周边踩点,被村民撞见后匆忙逃离。
“盗墓贼一直没有得手,是因为巡查员责任心比较强,附近村民参与保护意识高,有两起盗墓事件都是村民及时发现的。”徐明飞说,因为盗墓事件频发,巡查人员有些担心自身安全。市文物管理局争取财政资金给他们每人买了一份人身意外险,但还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阮鹗棺木曾被打洞拖尸
明代著名抗倭将领阮鹗死后受到皇帝赐祭葬的礼遇,他的陵墓位于安徽省枞阳县藕(音)山镇,1998年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进入墓园,记者看到神道左右两边排列着石雕,有文臣、武将,也有骏马、白象。只不过,这些雕像如今损毁严重:一个“武官”的头颅已经不见踪影,一个石象头部也被“斩落”在地;还有一块石碑被摔成了几截,裂缝中长满了杂草。阮鹗的坟冢也未能幸免,上面的石板伤痕累累,与阮鹗的辉煌功勋形成强烈反差。
枞阳县文物管理所负责人告诉记者,阮鹗陵墓早在几十年前就已遭到损坏,后来又被盗墓者盯上。2003年农历7月,盗墓者在棺木上打洞,把阮鹗的尸体拖了出来,扔在了坟冢边上。据这位负责人透露,这是阮鹗陵墓被盗最厉害的一次。
“后来我们采取措施把陵墓保护起来,现在已经没有盗墓现象发生。”这位负责人说,因为维修文物要按轻重缓急“排队”,所以阮鹗陵墓排在快要倒塌的古建筑后面,至今还未开始修复。而且,修复陵墓最少要花200万元,经费落实比较困难。
不过,记者近日从安徽省文物局得知,该陵墓有望被纳入明年的重点维修项目。
吴复墓前被开垦种庄稼
记者近日来到合肥市肥东县,在当地群众的指引下穿过泥巴路,好不容易才找到“隐居”在村庄之间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吴复墓石雕群。
据了解,吴复随朱元璋南征北战,官封安陆侯,死后被封为黔国公。吴复墓采用东西向,墓前是一条几十米长的神道,相对排列着石人、石虎、石羊、石马等石雕。这些石雕表面有不同程度的裂纹,还有部分疑似人为刻划的痕迹。至于享堂、神墙,早已不复存在。
记者注意到,神道前段有一块石碑,是肥东县政府2009年所立的。石碑上刻录的文字显示:保护范围从石龟东侧至墓穴两侧,直径200米;神道石刻南北两侧各10米。石碑文字还明确了保护范围外的建设控制地带范围。然而,神道周边就紧挨着村民房屋,相距不过几步路的距离。
墓地被房屋环抱,墓地周边的土地也被村民开垦。记者看到,在坟冢与神道之间的空地上,一侧被村民种上了花生,另一侧被种上了玉米,中间堆积着大量的树枝树叶。
“在申保时,这些房屋就已经有了,所以我们只能要求不许新建。”肥东县文管所所长彭余江说,因为墓地夹在村子之间,对于村民占地种田的现象,管理起来难度很大。
野外文物保护遇三大难题
记者从安徽省文物局了解到,安徽省现有野外不可移动文物25000余处,其中省保单位有708处。目前,保护工作面临的难点主要是地理环境限制、人力资源不足以及维护经费紧张。
“野外文物不像是馆藏文物,它们的先天位置一般比较偏僻、零散,地理环境复杂,在文物保护中难度最大。”安徽省文物局文保处处长杨益峰说,为了保护野外文物,文物所在地要聘请看护员作日常巡视、管护,但有的地方在执行中并不是很到位。
在维修保护经费方面,杨益峰介绍说,省财政去年给省保单位的维修保护专项资金大约有2300万元,今年提到了3300万元左右。安徽省采取项目库管理方式,要求各地按轻重缓急申报维护项目。申报分为重点维修、日常维护、规划方案编制三种。
“每年大概有一两百处省保单位申报重点项目维修,会批20到30处,每处给予50万元到100万元的经费支持。光这项支出就花去2000多万元,剩下的钱平摊到其他方面,有的地方连做方案的钱都不够。”杨益峰说,至于市县级文保单位的维护经费,大部分地区都没按要求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情况更不乐观。
探索民间力量参与文保之路
鼓励民间力量参与,是呼声很高的文物保护路径。
“野外文物选址有历史和文化因素,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发动当地民间力量。这样,既能对文物进行及时的保护和修复,也可以传承民族文化和精神。”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开玉说。
如何搭建民间力量参与渠道?杨益峰认为,这是一个需要不断摸索的过程。有的文保单位属于国有,按照法律规定是不允许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但企业投入钱,肯定希望有利益回报,这就涉及到如何处理好文物管理和企业经营关系、如何开展政府部门与企业合作、如何防止经营活动改变文物所处生态环境等一系列问题。
黄山市“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为探索这一路径提供了参考。据了解,当地的古建筑历经时代变迁,毁坏严重。黄山市出台了古村落保护利用、古民居认领保护利用、古民居原地保护利用土地转让和调整办理程序等7个规范性文件,形成了一个支持该工程的系统措施,探索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三结合”的方式保护古民居。
“我们鼓励社会力量加入文物保护队伍之中,但这要建立在保护好文物、妥善利用好文物的基础之上。”杨益峰说,文物管理部门正在探索这一课题,同时还将加大管理力度,加强保护员队伍建设,并争取财政支持,给予文保单位更好的经费保障。
(原标题:安徽部分野外文物保护现状令人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