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文化蓝皮书发布 全市547处文保单位2/3未充分利用
本报讯 (记者罗桦琳 通讯员栾俪云)广州大学广州发展(600098,股吧)研究院日前发布2014年广州文化蓝皮书。其中关于“保护和开发利用广州文化遗产”的报告指,近年来广州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小、散、弱、不耐看”是广州文化遗产景点普遍存在的特征,且全市547处文物保护单位还有三分之二没有充分开发利用。旅游部门对文物的利用停留在“吃现成饭”上面,对文物景点的投入远远比不上对人造景观或建造假古董的投入。
数据:
广州共有547处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报告指,近年来,广州对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和开发力度加大,积极开展文物和历史建筑的普查,取得一定成绩。广州市自2004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广州市第四次文物普查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共发现并登记文物普查线索4533条。各区(县级市)政府核定公布各区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3623处,并从中核定了登记保护文物单位2463处。根据2013年的统计,广州市共有547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国家级29处、省级42处、市级252处、区(县级市)224处。
与此同时,广州文博事业也得到较快发展:广州地区现有博物馆、纪念馆49 家,其中,省属1 家,市属16 家,区属14家,行业、民办18 家。
问题:文化遗产利用开发很不够
问题1:投入多回报少
报告指出,广州对丰富的文化遗产的利用开发还是很不够,与北京、西安等相比有一定差距。“譬如,广州投资筹建了广州艺术博物院,对沙面建筑进行了大规模整饰,南越王博物馆也花了不少人力和财力,可惜的是投入多,回报少,影响力还不够大,广州独特的岭南文化旅游仍未充分发扬光大。文化和旅游怎样相结合,似乎还未找到一个最佳结合点。”
研究指,“小、散、弱、不耐看”是广州文化遗产景点普遍存在的特征。广州的博物馆数量较少,种类较单一。全市547处文物保护单位还有三分之二没有充分开发利用,一些知名度较高的文物保护单位至今仍被占用或处于风雨飘摇中,一些文物建筑的景观大为改变甚至已湮没。
问题2:文物利用“吃现成饭”
报告认为,近年来文化部门虽然花了不少人力和物力,抢救和维修文化古迹,但在如何处理与旅游的关系等方面还不尽如人意,不能和谐发展。旅游部门对文物的利用仍停留在“吃现成饭”上面,对文物景点的投入远远比不上对人造景观或建造假古董的投入。
广州不少文化遗产如古寺庙、古祠堂、古建筑现在的面积都比以前小了许多,展览场地狭窄,内部功能不全,外部没有广场停车。一些文物古迹旁边的历史风貌被破坏,造成文化景点建筑标志不明显,不少文物古迹被掩盖在现代“石屎森林”中,严重影响文物的景观。
问题3:经费不能满足需要
研究引用数据称,近年来,广州文物数量剧增,使得文物保护经费与实际需求存在差距。
2002年,广州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19处,经过文物普查后,2013年广州市各区(县级市)政府核定公布各区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3623处,核定登记保护文物单位2463处。
由于这些建筑年代久远,很多保存状况较差,需要大量的保护抢救维修经费。近年来,广州市文物保护经费虽不断加大,但仍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问题4:推介力度不够
推介力度不够、宣传表现乏力是广州文化遗产保护的另一症结。报告指,广州极少见到文化遗产的广告。不少游客来广州,都不知道哪里有文物古迹可以参观。另一方面,对内宣传的不足,使得市民没有充分认识到广州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的价值,有些文化遗产甚至遭到破坏。
建议:
每年6000万
专项资金应固定
蓝皮书报告认为,广州文化遗产工作,不能只停留在申报和公布了多少个文物保护单位的表面工作。“没有后续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及学术科研工作推动其传承与发展,文化遗产充其量只能成为装饰城市文化的历史花瓶。”
针对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广州市政府已初步确定了每年6000万元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文物维修、考古发掘,应通过政府规范性文件或规章把保护经费固定下来。各区政府除了保证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也应争取设立历史建筑保护专项经费。
报告建议,成立以社会力量为主的文化遗产保护督促员队伍,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的日常管理和巡视检查,防控文物破坏事件。建立市、区(县级市)、街(镇)、村(居委会)层级文物保护的安全监管网络,制定文物安全巡查和安全事故公告制度,将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罚转移到事前防范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