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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伟勋的商业骗局:5亿元天价古玉全是地摊货

作者:佚名      收藏聚焦编辑:admin     
万伟勋 万伟勋 万伟勋案厚厚的一叠判决书。 万伟勋案厚厚的一叠判决书。

  ●东莞商人万伟勋被指诈骗8600万元,湖南郴州中院判其无期徒刑

  ●2012年8月,湖南省高院认为原审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发回重审,至今未有结果

  文/记者汪万里

  今年54岁的万伟勋,原是东莞一个小有名气的商人,2010年6月30日,一场官司让他泥足深陷,至今仍被关押。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2年4月1日宣判:万伟勋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万伟勋犯罪所得赃款8600万元。

  但是2012年8月22日,湖南省高院的刑事裁定书撤销了郴州中院的判决,发回重审。

  经历漫长的等待后,今年1月24日,郴州中院终于再次开庭审理,“但至今没有结果。”前两天,万伟勋的妻子瞿平和法律顾问龙先生从郴州探监回来时,瞿平这样说。

  郴州中院的判决书厚达50页,万伟勋8600万元的“骗局”涉及两个项目,证人证言以及警方的调查记录完整详细。

  万伟勋是谁?

  万伟勋是东莞虎门人,在朋友和亲戚的眼中,他是一个靠嘴吃饭的人,一个专门卖点子的人,“现如今很多企业公司在用的策划方案,那都是万伟勋用剩下的”。

  万伟勋曾经注册过不少公司,如东莞市万通工程设计安装有限公司、东莞市育才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市衍富企业投资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的注册地址都在虎门太沙路285号,三家公司见证了他如何走上“卖点子”的道路。

  到了2010年6月万伟勋被湖南郴州市警方抓走时,万伟勋已宛若“策划大师”,他的名头已变成了“中国区域经济价值策划研究院院长,中国衍富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长安天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中国国家动漫网总裁”等。

  这其中,“中国区域经济价值策划研究院”是万伟勋自创的,“中国衍富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其实就是“东莞市衍富企业投资有限公司”。而“长安天盾科技有限公司”正是8600万元“骗局”中的其中一个项目。

  1.

  “骗局”之一:

  “5亿元天价古玉”全是地摊货

  万伟勋8600万元“骗局”一案其实包括两个案子,两个案子的受害者是同一人。“5亿元天价古玉展”是其中一个案子。所谓的天价古玉,竟然是从地摊上收来的,令人啼笑皆非。

  公诉方:

  近300件“古玉石文物”全是假的

  湖南省郴州中院2011年12月2日和2012年3月30日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4月,万伟勋与被害人彭子曦相识,得知彭准备在郴州兴建一五星级宾馆。

  随后,万伟勋在参加中国艺术文化普及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组织的项目推广会时,该促进会秘书长方建文推出了“中国古玉石雕刻展”和“中国民间收藏品全球巡回展”,并提供古玉石作展品。

  当年5月,万伟勋找到彭子曦,称其已被促进会任命为中国古玉石雕刻展组织委员会主任,他建议彭将准备兴建的五星级宾馆建成以古玉石文化为主题的度假酒店,并告知可提供价值5亿元的500多件国家级古玉石雕刻文物供彭在宾馆展出。

  万伟勋还将标明质地、时期的“古玉石文物”照片给彭。彭子曦便与万伟勋约定以5700万元的价格,取得“为期10年的中国古玉石雕刻展活动权”。2009年5月16日、18日,彭向万伟勋提供的账户汇入1300万元和1550万元。

  在收到第一笔1300万元后,5月17日,万伟勋从汇款中拿出500万元,与北京东方达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法人方建文(在逃)签订合同,购得300件“古玉石”及中国古玉石雕刻展。

  2009年5月23日,万伟勋交给彭子曦298件“古玉石文物”,保存在东莞横沥;2009年9月,经鉴定,该批“古玉石文物”均为现代仿古普通工艺制品。

  法院:

  万伟勋自己也怀疑过文物的真实性

  郴州中院认可了公诉方的指控。审理查明,在万伟勋为彭子曦的宾馆所做的策划方案中,万伟勋称,拟建的郴州玉都国际大酒店展示的古玉石、古玉器实物珍品文物,价值约7亿元。

  先是5亿元,又是7亿元,这批“古玉石文物”到底有没有如此珍贵?万伟勋心里有没有底?“其实,他也怀疑过这批古玉石雕刻文物的真实性,因为他与方建文在促进会的办公室交接298件古玉石雕刻文物时,他就想过这些文物应该不都是真实的,真的历史文物哪有那么容易搞得到,何况文物都是国家严格管理的。”判决书援引了万伟勋自己的供述。

  但万伟勋“由于没有依据也没有鉴定,再加上彭子曦已经开始付款了,也就不在乎了”。在彭子曦一心认为这批文物是真正的古玉石时,万伟勋也没有把自己的想法透露,“他当时的想法是,这批古玉石不管是不是文物,反正彭子曦已经看过展品照片,定下来要搞这个项目了,而且不能对外买卖,再加上利润可观”。

  判决书又援引万伟勋自己的供述,“现在看来他(指万伟勋自己)与彭子曦关于中国古玉石雕刻展的事情确实是涉嫌诈骗,是刑事案件,之前一直以为是民事纠纷”。

  证人:

  古玉石都是从地摊上收购的

  方建文既是促进会的秘书长,同时也是北京东方达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法人,目前在逃。他最清楚这批“古玉石文物”到底是真还是假。

  作为证人,促进会法人、办公室主任张鹏证实,方建文确实卖过一批玉石给万伟勋,“这些玉石都是方建文平时从西安和北京一些地摊和商店收购来的”。张鹏2000年起经常陪着方建文去地摊上买。

  这些地摊玉石,价格“最少的也就几百块钱,多的也不超过2万元,2万元的很少”。张鹏说,除了他之外,很多员工都和方建文一起去收购过,每次收购回来都会直接拉回方建文在北京的家里。后来,与万伟勋交易时,这些玉石才从方建文的家搬到了促进会。

  促进会的司机郭子强也证实了这一点,他曾两次陪方建文去地摊上收购玉石。促进会的会计纪现彩说,每逢周末方建文就要司机开车到北京周边的一些古玩市场、地摊上收购一些玉石、字画之类的东西。

  当事人:

  文物专家鉴定古玉石是仿制的

  彭子曦的老家在郴州,不过目前他已入籍中国香港。他在庭审中称,2009年4月,他被万伟勋说动之后,先付了2850万元,5月31日,298件古玉石雕刻文物运到了广州白云机场。

  从机场出来,这些古玉石被送到了东莞横沥,彭子曦在这里有一个电子厂。为了放这些价值5亿元的文物,彭子曦购买了6个特大保险柜,文物放进去后,他掌握开柜密码,万伟勋持保险柜钥匙。

  “2009年9月初,万伟勋多次催促彭子曦支付第二笔2850万元的租借款时,他就多次催促万伟勋出具第一笔已支付的2850万元的收款收据,但万伟勋一直找借口不肯写收据。”庭审中这样记录。

  这引起了彭子曦的怀疑。2009年9月中旬,彭子曦瞒着万伟勋请开锁师傅打开了其中一个保险柜,同时聘请中国文物协会鉴定专家陈国章对古玉石雕刻文物进行了抽样鉴定,鉴定结果是现代仿制品。

  为加以确认,彭子曦让他姐夫带着四件古玉石雕刻文物与陈国章一起到北京中国文物权威鉴定机构再次鉴定。经鉴定这些古玉石雕刻文物均系仿制品,全是假的。

  2009年10月11日,彭子曦又聘请陈国章,并叫上万伟勋,由万伟勋打开保险柜,让陈国章鉴定古玉石,结果这些古玉石全是假的。

  原本两人赚钱的美梦全都破碎了。彭与万的谈话录音显示,万伟勋仍然在劝说彭:“这些玉石不管是真好还是假好,这是国家管的事,跟我们没有关系,国家都不说这是假的……你硬要说它是假的是什么意思,又不是叫你卖。”

  2.

  “骗局”之二:

  称开发项目取得5750万元

  2009年5月,万伟勋和彭子曦就“5亿元天价古玉展”达成协议,直至2009年9月,古玉被鉴定是假的,双方关系破裂。而在其间的5个月,双方还发生了另一件事:彭子曦在“全国监狱视频探监”项目中,被骗5750万元。

  法院:

  视频探监项目根本没授权开发

  郴州中院审理查明,2009年5月31日,在298件所谓的古玉石交给彭子曦后,万伟勋便产生了在中国网视网站上创办“全国监狱网络视频探监”项目的想法。

  法院认为,万伟勋在事先尚未与中央政法委影视中心及中国教育发展网有关人员见面洽谈的情况下,便告诉彭子曦,其现在正与上述部门在洽谈合作开办全国监狱网络视频探监项目,该项目能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并要彭子曦投资5750万元。彭子曦相信了万伟勋的说法。

  在收到彭子曦的5750万元后,万伟勋通过促进会秘书长方建文的介绍才初次与中央政法委影视中心及中国教育发展网有关人员见面共商网络视频探监项目事项。

  2009年6月26日,三方签订协议,确定开展视频探监、视频交流和法律事务互动视频咨询等业务。2009年9月2日,为此成立长安天盾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万伟勋。

  9月中旬,彭子曦在得知古玉石是假货后,对“全国监狱网络视频探监”项目的真实性也产生了怀疑,通过相关途径得知国家相关部门并未对此项目进行授权开发。

  中央政法委影视中心主任李扬的证词证实了法院的说法。他称,这一项目是他和合作伙伴准备做的,“司法部的领导以及监狱管理部门对此完全不知情”。他个人很支持这个项目,但需要报请中央政法委及司法部、监狱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才能最后实施。

  当事人:

  万伟勋说该项目每年可赚上亿元

  对此项目,万伟勋在供述中称,2009年7月,他向彭子曦、樊希炎(樊希炎是万和彭相识的介绍人)提及了做网络视频探监项目。万伟勋说,他当时确实在没有取得批复的前提下夸大宣传了这个项目。

  彭子曦则表示,万伟勋向他游说时,称他在与司法部门合作建设项目,所有在押罪犯可以通过专业视频与家属通话。“一旦这个网络项目建成,全国的监狱都会使用,家属通过付费使用网络,利润惊人。一年可赚一个亿。”

  等到彭发现这是可能是个骗局时,巨款已被万伟勋用以投资、买房、炒股、买车。

  3.

  案件进展:

  再次开庭审理未有结果

  万伟勋的代理律师认为,万伟勋与彭子曦合作的两个项目,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其行为不构成诈骗罪,请求宣告万伟勋无罪。

  2012年8月22日,湖南省高院发出刑事裁定书,认为原审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撤销郴州中院(2011)郴刑二初字第10号刑事判决,发回郴州中院重新审判。

  对此,代理律师说,整个案子中,万伟勋住在东莞,双方签订合同也是在东莞,根据有关规定,郴州司法机关本来就无权管辖此案。

  湖南省高院要求郴州中院重审,在等待了一年多之后,今年1月24日,郴州中院终于再次开庭审理,“但至今没有结果。”前两天,万伟勋的妻子瞿平和法律顾问龙先生从郴州探监回来时,瞿平这样说。

  这件事的结局如何,目前仍无法确定……

  (原标题:万伟勋的“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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