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广州市级财政拨付的文物保护专项经费高达6000万元。这6000万元怎么花?半年过去,终于有了计划。昨日,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和文物管理委员会召开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落实了4080万元专项资金的去向。值得一提的是,专项资金安排向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倾斜,其中1400.1万元用于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占了最大头。私人业主修缮最高可获200万元资助,最高可达修缮额度的70%。
■新快报记者 周雯 通讯员 曹晓亮
●怎么用?
遵照“危重险急难”的标准
经历百年沧桑,大多数不可移动文物岌岌可危。年初,广州市财政预算明确拔款6000万元,作为《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要求的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这笔资金被视为不可移动文物的“救命钱”,其间,“救命钱”一直按兵不动,引发争议。
记者从广州市文广新局获悉,作为资金使用依据的《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仍未获得正式通过,但此次安排计划以《管理办法》的草案为准绳进行。在部署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方面,要求各区按照“危重险急难”的标准,报送申请项目。
备受关注的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补助项目,由各区文广新局具体收集,会同区财政局审核后联合上报,再经由市文广新局将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后,根据综合评审意见按项目的轻重缓急顺序列入次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库。在评审时,将综合考虑文物价值、现状情况、可操作性等多方面因素,确保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用到刀刃上,使文物“用到位、修得好”。
●用在哪?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占大头
6000万元到底花在哪儿?安排计划中表明,计划第一批安排约4080万元用于各项文物保护,具体如下: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抢修补助1311.94万元;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保养补助1400.1万元;预拨聘请文物保护监督员补助590万元;文物保护科学研究补助75万元;国有土地出让前考古勘探发掘700万元。目前,仅先行拨付用于考古的500万元已落实到位。
文物修缮及聘请文物监督员补助经费,分配到各个行政区,分别为越秀630万元、荔湾255万元、海珠120万元、天河121万元、花都74万元、萝岗110万元、南沙20万元、番禺389万元、黄埔548万元、白云75万元、增城573万元和从化40万元。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占了经费最大头,达34.3%。记者了解到,这笔补助,需由私人业主主动提出申请。其中市级以上非国有文物保护单位,最高可按财政评审审定修缮预算额度的70%予以补助,金额最高可达200万元。
如何申请?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业主
7月5日起可以提出申请
据悉,广州初定于7月5日开始向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业主征集第二批及2015年的修缮补助申请。
步骤一:7月5日至8月15日,需要申请修缮补助的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业主可在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官网(网址:
http://www.xwgd.gov.cn)下载申请工作指南、补助经费申请工作流程图和补助经费申请表格等资料,完成基本资料填写。
步骤二:由街道确认属实后,向所在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步骤三:市文广新局将对所报申请项目统一提交专家评审,对其进行审核、评估,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再按程序报批后安排使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