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孔德婧)包括吴某、郑某在内的10名男子因涉嫌辗转福建、河北、天津、河南、广东等多个省市进行非法买卖、运输价值上千万元的象牙制品、200余公斤的象牙原料以及象牙雕件等物品被公诉。昨日上午,10名被告人在西城法院受审。
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这10名被告人来自福建、河北和江西。去年5月17日,吴某、郑某向老乡购买了260.38公斤的象牙原料,价值1084万余元,折合每公斤4万余元。此后几天内,这些象牙原料被迅速转卖给许某、李某、孙某等人。吴某、郑某等人坐长途客车将象牙原料运到天津交接。
昨日庭审时,作为第一被告的吴某称,“我没有收购,没有出售,也没有非法运输……”32岁的吴某是福建人,小学文化。他说,自己是一名工艺品雕刻师,所以别人就找他问有没有象牙,“象牙都是郑某买的,我的罪就是介绍了象牙买卖。如果买卖成功,肯定会给我一些好处。”而另一被告郑某却全部认罪,其供述称,“我找吴某一起做,他认识的人多,我们先买,他再联系买主,挣到钱一人一半。”
51岁的孙某是河北人,向吴某、郑某收购了230余公斤象牙原料,还在河南南阳向何某、肖某二人购买象牙珠子和雕件10余公斤以及13根象牙雕件。之后,孙某带着人开车将收购的象牙全部带回河北,回到河北后即被抓获。
此后,肖某和参与加工出售的雕刻工人等在广东被抓,警方当场起获了未加工的整根象牙2根、已加工的牙尖7根、象牙碎料31块,还有7台加工设备。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某、郑某、孙某等10人未经主管部门行政许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应当分别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