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海建
按照规定,没有核定保护级别的不可移动文物也属于文物,不能私自拆除。2011年公布的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中,郑州上街区有1061处文物入选,但如今,这些不可移动文物保留下来的只有20%左右,其余均被拆除。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到底保留了多少,上街区文物部门回答:“真不知道。”2014年,上街区没有拨付文物保护经费。(4月15日 《大河报》)
没有文保经费,也不清楚文保现状,辖区内的文物毁的毁、拆的拆—这样的文保部门,算不算另一种吃空饷?
当然,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在欠发达地区,财政恨不能成为千手观音,“显学”层面的政绩都自顾不暇,哪有心思照管不会生财又不会撒娇的文物?郑州的文保之憾,不独独是一个城市的“不体面”。前一段时间最热的,要数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展出的、福建流落出去的“肉身坐佛”。各种义愤填膺,各种追索呼声,不过,有个细节还是令人凛然:“肉身坐佛”被盗,当年的报案记录还能找到,也不过就是1995年底的事。这个过程中,我们的保护工作问心无愧了吗?一句话,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郑州上街区文物的命运,是中国文保现状的缩影。情绪上说,可以指责文物部门不作为,但背后的尴尬与症结,其实与环境保护如出一辙:地方文保部门,也没有三头六臂,没钱没权,除了管好自己,还能管谁?这几年,保护文物的调子很响,顶层设计也没闲着。譬如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正在进行中,十八大后文保资金投入年增幅也达到40%以上,甚至2014年,国家文物局还专门督办了64起文物违法案件……不过在基层,仅凭一部《文物法》、抑或一个文物局,显然难以承受中国文物保护之重任。
文物保护不上心,将来支付的代价就要让人伤心。下面两组数据,足以佐证我们在文保中的疏漏之责:中国文物学会统计,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大批中国珍贵文物流失海外,超过1000万件中国文物流失到欧美、日本和东南亚等国家及地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的则是另一个数字:在47个国家的200多家博物馆中有中国文物164万件,而民间藏中国文物是馆藏数量的10倍之多。公众应该还记得,圆明园兽首的“回家之路”,可谓“步步千金”。至于不可移动文物的损毁,恐怕将来出再多钱,也买不到它们回家的路。
文物是什么?它不仅是民族文化的乡愁,亦是历史遗留的财富。就算从功利主义出发,你看不到它价值的时候,不代表它真的一文不名。现在的问题是,别说文保部门推脱“不知道”,就算“知无不言”,又能如何?上个月,南京市级文保单位颜料坊49号古民居被毁引起了社会强烈关注,经过南京市文广新局案审会的审理,认定其“严重违反了 《文物保护法》,情节严重”,结果呢?“决定对施工方罚款50万元”。文保执法之困,力度与标准都是不小的问题。
对于文物保护,不能拆完之后再去怀旧。理顺权责关系、严惩失责行为,执法长出“牙齿”,文物才不会岌岌可危。
(作者为资深评论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