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20日从南京市文广新局获悉,南京市级文保单位颜料坊49号古民居遭房企拆毁一案有最新进展。秦淮区公安分局日前以涉嫌“破坏名胜古迹罪”正式对此立案侦查。
2015年3月8日,位于南京市中山南路颜料坊地块市级文保单位两进建筑遭毁坏。3月18日下午,南
京市文广新局依法对这一毁坏文物案件进行处罚,并将有关案件线索依法定程序移交南京市秦淮区公安分局进行进一步侦查。秦淮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20日向记者证实,该局以涉嫌“破坏名胜古迹罪”正式对此立案侦查。
据悉,此前由于颜料坊49号这座清代老宅属于市级文保单位,是否属于《刑法》和《文物保护法》明确追究刑责的“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存有争议。
南京市文广新局介绍,1987年两高出台的《关于办理盗窃、盗掘、非法经营和走私文物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处理破坏珍贵文物、名胜古迹的案件,对于不能移动的珍贵文物、名胜古迹(如古墓葬、古遗址、古建筑、古石刻、革命遗址、革命纪念建筑物、风景名胜区等),不以是否已确定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限。”
“颜料坊案确实适用于该条款。”南京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副总队长蔡健说,过去,地方司法部门较少介入此类案件,致使破坏市级以下文物的行为难以立案,以罚代刑的情况较为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