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沈阳市级保护文物三经街的汤玉麟公馆旧址西侧门口被罩上水泥罩,市民质疑汤公馆经营者破坏文物外观。
首次报道题目:《80多岁汤公馆被扣“水泥罩”》
本报讯(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主任记者 闻英奇)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获悉,备受沈城市民关注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汤玉麟公馆门斗罩“水泥罩”一事,汤公馆经营者涉嫌违法改变文物外观,执法部门已立案调查。
汤公馆经营者至今未出示建筑改造手续
昨日,据沈阳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汤公馆建成初期曾为汤玉麟接待宾客使用。新中国成立后,该建筑曾经作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使用,随后变成餐饮企业使用,因为历史原因及年代较长,汤公馆涉及的相关情况追查有一定难度。
据介绍,今年2月初,执法人员曾对汤公馆当事人下达过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汤公馆经营者在申诉中提出,建筑曾变成废墟,当时也并非文物保护单位。经营者第一次(用玻璃罩)改造时,沈阳市文物局曾组织专家前往当地查看过,当时相关专家认为玻璃罩可拆除,对文物没有影响。但目前修建的设施,已影响到建筑的外观,执法人员前往时,被经营者以各种理由搪塞,至今该企业负责人没有正面配合调查工作。
据介绍,汤公馆经营者至今无法提供建筑改造、扩建审批等相关文件。执法人员每周都要求企业提供相关材料,至今无果。执法人员面临难点,法律上没有要求对涉事企业违法行为强制制止或封停,只能在建筑设施完成后追溯其法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目前案件已立案,当事人涉嫌违法改变文物外观,正在调查取证阶段,下一步将邀请文物专家对建筑破坏程度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
为何无力阻止涉嫌违法建筑从诞生到完成?
从2月初执法人员发现汤公馆被改变文物外观,到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后的3个月,违法建筑完成,执法部门为什么没有采取有力手段制止违法行为?
昨日,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李宗胜给出了法律上的答案。据介绍,按照目前我国法律,一般行政机关均没有强制执行权,有强制执行权的机关也仅限于国际特殊机关如税务局、公安机关、安全局等。
李宗胜表示,行政强制执行存在特殊性,这也造成了行政机关只能依法执行权力,如果行政机关滥用强制执行会造成被执行人的损失,行政执行不能替代法院的执行权。一般行政执法机关很少有强制执行手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在被执法人拒绝配合的情况下,会委托法院强制执行,法院需要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这样就会经历一个较长的阶段,这也是为了确保被执法人不受到损失。
在汤公馆管理者涉嫌违法改变文物外观案件上,如果涉及刑事案件,执法人员可以直接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国家相关法律也是限制行政权力的扩大,防止行政机关权力超越法院的执行权力。
专家称文物犯罪违法成本低
“破坏文物犯罪法律成本较低,让违法者有恃无恐。”昨日,沈阳故宫博物院研究员佟悦一语道破文物保护面临的问题。
佟悦告诉记者,其曾亲身经历国外对文物保护的重视,沈阳故宫博物院曾经准备在瑞士巴塞尔举办展览,期间涉及对当地一座建于1930年代的博物馆进行简单的外观改造,当地议会在10余年间一直未通过该项目,就为了保护老建筑的原貌。
佟悦指出,随着社会发展,市民普遍对于文物保护意识提高,反倒企业的这种保护意识没有提升。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涉及文物犯罪违法成本较低,处罚标准力度小,给违法人员可乘之机。社会各层面都应提高文物保护意识,政府部门应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