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詹燕萍)近日,本地某网站上有网友曝光了一组照片,称有人在合浦县公馆镇香山村挖出了一面青铜鼓。县文物局获知此事后,随即赶往现场调查,但该村村民拒绝承认。据了解,文物局或将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此事。
记者从网友处获知,青铜鼓是公馆香山村的一位村民在自家的荔枝园挖坑种村时挖出的,该鼓呈浅褐色,鼓面直径约为1米,中间有五角星图案,鼓面四周是6只立体小青蛙,青铜鼓外表光亮,整面鼓需两三个村民才能抬下山。
记者随后从合浦县文物局了解到,5月29日,该局工作人员已前往现场,但并没有目睹此鼓。该村部分村民拒绝透露青铜鼓的去向,一律声称“不知道”,但据可靠消息透露,该鼓已转移到了曲樟乡。“我们也去了曲樟,但是并没有看到青铜鼓,不知道他们将鼓转移到了何处,目前无法判断此鼓的器型及年代。”工作人员补充道。
据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总则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第七章第二十九条明文规定,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缴,使文物得到保护的,由国家给予适当的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在地下、内水、领海及其他场所中发现文物隐匿不报,不上交国家的,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追缴其非法所得的文物。 县文物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关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拒交文物的后果,我们都和村民说清楚了,一直在动员他们主动上交文物,但目前他们仍无将青铜鼓上交文物局的表示,我们打算将此事提交到当地镇政府,并由政府向公安部门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