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海海关、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简化美术品审批及监管手续的公告》开始实施。这份发布于6月23日的公告简化了艺术品进入上海自贸区以及在自贸区内外流动的审批程序。随着新政策的实施,艺术品自境外进出自贸区无需再备案,20个工作日的行政审批时间便可以节省。同时,由于该公告第6条为“市文广影视局核发的批准文件在有效期内可一证多批使用,但最多不超过6批”,因此,多次向海关递交申报材料以及单证不符的麻烦可以有效避免。不过,艺术品从境外进入自贸区的流程简化,并不意味着艺术品可以自由地从自贸区内到自贸区外进行展览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