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世纪下半期,文艺复兴从繁荣走向衰退,大师们相继谢世,星空一时暗淡。进入17世纪,欧洲美术进入了巴洛克时代。
巴洛克艺术趣味的复活始于德国,雷格尔(Alois Riegl)在1907年发表的《罗马巴洛克艺术的形成》一书,曾起过决定性的影响。雷格尔这本书是专门研究巴洛克风格的起源的,它也行是第一部对巴洛克风格作了充分解释,并将其从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门类中分离出来的专著。“巴洛克”(Baroque)一词源于葡萄牙语,意为“不合常规的,特别是那些外形有瑕疵的珍珠”,巴洛克艺术风格形成的动机是为了用一种荒诞的、离奇的、不寻常的形式赢得人们的喜爱和承认,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不了宗教因素。“巴洛克”一词的发音隐秘而含蓄,暗示出冗重、浮夸和臃肿的形式,而这些形式只有进入运动状态才会产生效应。
巴洛克艺术极为重视光在造型艺术中的作用,“强烈的光源”可以说是它具有的特殊手段。在光线产生的错觉中突出主题,特写心灵,谐和节奏,统帅全局,并且靠“光”来打破文艺复兴作品的平面感,强调看见深度感。外在形式上的运动感是巴洛克的灵魂。巴洛克强调力的作用和动的效果。不对称构图的采用,强烈的明暗对比,光线的复杂变化加强了动感与不稳定性。这时巴洛克艺术已经从学院派和古典主义规范化的程式和体系中解脱出来,在思想上开始自由思考。
如果要使一件作品(艺术品)摆脱常态,一是从古典主义出发,即理想方式——理想的比例,理想的和谐——或说是一种理想的美;一是用幻想的方式,即一种否定现实、与一切法则或存在的理由相矛盾的方式。两者都给人以审美快感,人们偏爱其中的一种方式兴许只是一个与自己特定气质有关的问题。事实上,是一种偏见妨碍着许多人对巴洛克艺术的欣赏,雷格尔试图申明这种偏见与欧洲北方人的真正本性是相对立的。在北方艺术与巴洛克艺术之间存在着一种自然的情感上的联系,而在北方艺术与古典艺术之间而不然。北方艺术常常注重于表现精神状态,这一特种不仅在哥特式教堂上,同时还在伦勃朗和哈尔斯这些画家的作品中都表现得清清楚楚。而古典艺术,特别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古典艺术,只强调艺术家对物质的利用和对客体的外部把握上。在巴洛克风格里,意大利艺术向北方艺术靠拢——也就是说,它也开始描绘精神状态。但意大利艺术对于物质的利用依然恋恋不舍,而巴洛克艺术的全部奇异性正是从这种矛盾状态中产生的。它利用物质手段,旨在表现内心世界。
巴洛克艺术是综合性的,建筑、雕刻、绘画的综合,彼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是巴洛克艺术的一大特色。米开朗基罗一直被尊为“巴洛克艺术之父”,诚然,巴洛克艺术产生于意大利,最先从他那里开始。米开朗基罗主要是一位雕刻艺术家,同时也是一位建筑艺术家,巴洛克风格在其建筑作品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如位于佛罗伦萨市的美第奇之陵,和佛罗伦萨市内劳伦奇安图书馆的门廊,我们可以看到这些建筑混合物的各个组成部分——柱、窗、顶盘——不再用来迎合任何结构目的,而完全是为了取得审美效果。我们所看到的建筑物不是依照建筑法则,而是依照绘画或雕刻法则组合而成的,可以说,整个巴洛克风格,从其对建筑的影响来看,是由于滥用艺术法则的产物。
勒诺特尔式园林——凡尔赛宫景观不管巴洛克风格怎样被人误用一气,但它同广泛的天主教思想运动是密不可分的。巴洛克是一种反对基督教改革、随着天主教运动的发展而流行起来的艺术——从罗马蔓延到维也纳、南部德国、莱茵河流域、西班牙、葡萄牙、巴拉圭、秘鲁,甚至到北京(那里的颐和园最早是由耶稣会倡议兴建的)——巴洛克作为一种主导风格,把人类精神从古典主义的枷锁中解放出来,使其沉溺于无边无际的、令人神往的梦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