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段续 姚湜 高少华 长春 上海报道
比特币“价值不菲”,在国内著名交易平台FXBTC上,9月28日牌价为1比特币最高可兑换765.7元人民币。从3月暴涨到4月大跌,再到如今“币值”趋稳,比特币以一种货币的姿态走进更多中国玩家和投资客的视野。在小众市场上,它被用于支付、汇兑、贮藏,甚至向衍生品业务演进,吸引众多投资者参与其中。专家表示,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比特币交易“最活跃国家之一”。
然而,这种不由中央银行发行、不受监管的虚拟货币,并不如人们预想的那样牢靠,不少投资者在比特币过山车式的涨跌行情中损失惨重。
虚拟货币进入现实交易
虽然比特币只是一种虚拟网络货币,但在一些国家,一些商户已经支持比特币付款。统计显示,全球接受比特币的商家和饭店达到了7500家。在中国,少数商户也开始尝试接受比特币。
位于北京海淀西大街的咖啡店“车库咖啡”是国内较早接受比特币支付的商家。“咖啡店的顾客中有比特币的玩家,刚好我们对这种新鲜事物很感兴趣,就接受了比特币。”该店运营团队成员黄芬说,接受支付以来收到的比特币还不到一个,虽然交易量很小,但是接收的比特币很快便会被网络买家买走,“很抢手”。
四川眉山的郭平是创维电视营销网络员工,他在微博上发布消息称其所销售的创维电视接受比特币支付,交易价格按照人民币结算。他在电话中说:“我是做营销的,特别要勇于接受新生事物,接受比特币支付也可以扩大品牌影响力。”但直至记者截稿,还没有消费者用比特币向郭平购买电视。
比特币是一种由开源P2P软件根据一套复杂算法自动产生的数字虚拟货币。2008年,一个化名为“中本聪”的人在互联网上贴出一篇研究报告,首次勾划了对比特币的构想。2009年,他又为这个系统建立了一个开放源代码项目,宣告比特币的诞生。
和法定货币相比,比特币的特点在于一是去中心化,没有一个集中的发行方,而是由网络节点的计算生成,谁都有可能参与制造比特币;二是全世界流通,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联网的电脑上买卖,不管身处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购买、出售或收取比特币;三是匿名性,在交易过程中外人无法辨认用户身份信息;四是总量有限,根据程序算法,全世界比特币的总量到2140年将达到上限——2100万个。
相对于实体店买卖,比特币在网络店铺的交易更为频繁。江苏常州的芦先生是一家淘宝网店的店主,主营外国品牌的婴幼儿用品,他在微博上声称其店铺支持比特币交易,商品价格根据比特币和人民币的最高比价换算。
“做了几笔交易,折合人民币1000多元,支付者大都是本地的比特币爱好者。”芦先生说,“如果有外地顾客想用比特币买,可以先把比特币打到我这里,我收到后会给他发货,完全建立在信任基础上。”他表示,目前比特币变现非常容易,但需要支付比例不等的手续费。
随着比特币认知度的提高,在微博等社交媒体网站上,许多博主贴出可以接受比特币支付的消息。同时也有转载国外可以用比特币购买的物品的网络链接,包括法拉利跑车、宝马汽车,但这些链接的真实性尚未得到证实。
“挖矿”的赚不过卖“矿机”的
通过软件运行特定算法,与远方服务器通讯后得到比特币的方式被称为“挖矿”。“‘挖矿’的人永远成不了富人,真正赚大钱的是提供挖矿工具的人。”一位网友在博客中如是写到,事实似乎印证了他的看法。
随着比特币被越来越多人熟知,新手大量进入原本小众的圈子当中,“挖矿”成了时下流行的字眼。当“挖矿”的人越来越多,获得比特币的难度越来越大,对电脑硬件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提高挖矿效率,“矿工们”对自己的电脑进行各种各样的升级改造,主要升级硬件是电脑的显卡,一部运算频率高的显卡少则几百,多则几千。用这种设备一天下来可能只会得到千分之几个比特币。
最初获取比特币的“挖矿”手段如今已经不怎么奏效。由于比特币的发行总数被控制在2100万个,意味着“挖矿”的人越多,收获就会随着人数的增加而递减,而且对电脑硬件的要求越来越高。在比特币的世界中,如今独自“挖矿”一天的收入可能都抵不上电脑消耗的电费,更多的“矿工”选择联网一起挖矿,通过软件定期分配收益,再通过交易平台换取现金。
而“神器”、“蝴蝶机”等设备的出现让一些“矿工”看到了提高赚钱效率的曙光。“蝴蝶机”是美国一家名为蝴蝶实验室的公司推出的一款专门为“挖矿”而设计的硬件设备,售价昂贵。在该公司的官方网站上,根据配置不同,价格从两百多美元到两千多美元不等。
国内淘宝网也有许多代购该设备的网店,《经济参考报》记者在一家网店看到,设备依据配置不同,价格从2996元到55599元不等,并且都是预定,最快两个月到货,还有可能延期。尽管价格昂贵,销售却异常火爆。最贵的一款设备一周内便成交了2台,成交额达十余万元。
直兑货币诱发投资热潮
国内外投资者可以通过一些专业交易平台,按照一定汇率将比特币兑换成美元、人民币等货币。由于比特币的自由度高、理论上具有稀缺性,引不少投资者趋之若鹜。
在国内,比特币诱发了许多投资者的投资热情。据专业网站Bitnodes统计数据显示,目前美国有近3.67万个活跃比特币“节点”,中国紧随其后,有2.21万个,比位列第三的德国多出近一倍。比特币交易平台BTCCHINA负责人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目前国内预计有数万人参与比特币投资。今年“4·20”芦山地震期间,公益组织壹基金还曾获捐230多枚比特币,当时价值20万元左右,这也被看作是比特币在国内发展的一次标志性事件。
投资者可在几个著名的交易平台,像买卖外汇一样按照当时牌价购入或卖出,例如国内的FXBTC平台、国外的MTGOX平台等。
据介绍,目前国内的比特币交易平台以赚取交易手续费为生,每笔手续费占交易总额的0.1%到0.6%不等。在FXBTC上,每隔几十秒便会有买入卖出的交易,金额大都在几百上千元人民币之间。而在另一家平台BTCCHINA上,交易量也异常火爆,并且可以利用支付宝对账户进行充值。巨大的交易量使得这些平台的手续费收入非常可观。
今年以来,比特币甚至开始向衍生品业务演进。近日,全球首支比特币ETF(温克莱沃斯比特币信托基金)申请IPO,计划融资2000万美元。英国亿万富豪、外汇交易商乔·刘易斯(Joe Lewis)也看好比特币发展,计划向一家比特币设备制造商Avalon公司投资2亿美元。总部位于爱尔兰的外汇经纪商AvaTrade也在近期宣布推出比特币差价合约交易产品,所有AvaTrade客户都可通过其交易平台进行比特币交易。
价格暴涨暴跌加剧风险
投资客的介入,让原本属于“发烧友”的比特币世界变得“激动”起来。是投资天堂还是地狱,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几位比特币投资客看法不一,但对其背后暗藏的巨大风险却意见相同。
在国内几个较大的比特币投资交流群中,投资客和新手们火热的交流着。投资风险不断被这些人提及,老手建议菜鸟们如果想介入比特币投机,需要对比特币有充分的了解。在交易平台BTCCHINA首页,红色字体的风险提示鲜明的提醒着投资客注意风险:比特币没有涨跌停限制,交易24小时开放,价格易受控制,入市须谨慎。
比特币诞生之初只是极少数程序员手中的玩具,并不值钱。2010年4月25日比特币首次公开交易时,每比特币的市场价仅为0.03美元。但最近两年来其价格一路飙升,今年1月,1比特币的价格在15美元左右,4月10日,比特币价格最高达到266美元,随后又暴跌至50美元,近期维持在100美元左右震荡。
“我在比特币达到历史高点的前一周把这几年开网店的近一半的收入,约4万元买了40个比特币。”网店店主佳彦说,“接下来一周像做梦一样,BTC的比价一路飙升,我的4万元在一周的时间里整整翻了一倍”。
然而佳彦并不走运。在1比特币兑换200多美元的高点那天晚上,他因为种种原因并未抛出,“当我第二天看价格时,已经‘回到解放前’了,损失惨重。”他认为比特币的短线投资风险比现在通常的投资工具都要大。
朱荣是浙江宁波一位比特币资深人士,关注比特币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他认为,比特币投资门槛较低,并且是一周七乘24小时的不间断交易,投资成本并不高。“最好是当做收藏品一样的业余爱好,炒作风险极大。人们只看到了涨价,却没看到下跌,切莫一意孤行押上身家性命。”
处在法律“灰色地带”
专家:比特币亟须纳入监管
记者 段续 姚湜 高少华 长春 上海报道
过山车式的涨跌、神秘的运作方式、火爆的硬件市场、大赚与狂赔,比特币疯狂背后,风险频现。
专家表示,比特币交易存在政府监管缺失问题,且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一旦发生资产纠纷难以界定。随着比特币投资活动日趋活跃,相关部门要及时警示比特币的投资风险,避免盲目追捧和投机行为,并加大监管力度,尽快明晰其是否合法。
双重风险昭著
比特币本身的风险被不断提及。
“比特币就是虚拟的,根本无法自由掌控的。一旦服务器倒闭,你只会剩下一串2进制的垃圾代码而已。”这样的忠告被许多次转发,试图让新手理解比特币的巨大风险。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丁肇勇也表示:“这种虚拟资产缺乏物理存在,有极强的脆弱性,若果发行者的信任破产或叫停,数字化的比特币将一文不值,啥都不剩。”
比特币的特性决定了它会受到网络病毒与黑客的袭击。拥有比特币只是意味着只有一串代码,并没有任何实物。而各大交易平台时不时就会服务器宕机,页面无法登录。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比特币的拥趸都会焦急地在各种社交媒体上求助,直至平台可以重新登录。担心不无道理,2011年6月的一次比特币暴跌,就源于国外交易平台MTGOX上一个大用户钱包被盗并被大甩卖而引发的信心不足。
“现在比特币的价值大概唯一取决于其持有者的信心。”北京亿群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经理高朝新说,“而这种信心是个体化的分散在一些比特币持有者身上,没有任何政府或有规模的公司为其背书。”在他看来,缺乏流动性,市场狭小,认可度低是比特币的硬伤。
经过今年年初的暴涨暴跌后,比特币的投资风险更备受瞩目。
比特币交易平台“比特先锋”联合创始人刘涛表示,货币只有在流通时才具有价值,而比特币目前商家接受偏少(国内基本空白),流通渠道有限,目前许多人参与其中,其实只是一种短期的投机行为,许多人购买比特币,就是希望能够在短期内以更高价格卖给下家,因此,市场正显现出投资泡沫。
北京安邦咨询有限公司日前发布报告认为,今年以来比特币的暴涨暴跌已远远超出它本身作为一种货币的功能。现在比特币价格高昂,实际上是一种投机泡沫,从投资角度来讲,它和早期的“郁金香泡沫”没有本质区别。只不过,这一次的泡沫“披上了互联网高科技的外衣”。
“火爆会导致人们对比特币的过度追捧,盲动的投资者很容易失去理性。”丁肇勇认为,比特币现在的高流动性导致其价值涨跌速度极快,风险极大。
监管存在空白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张跃文看来,比特币这种“货币”并不新鲜。“其实就是将私人或机构发行货币的行为放在互联网上,由特定的程序运行。”张跃文说,“现在许多发达国家的社区还会发行社区券,可以在社区内消费,比特币只是把这种行为扩大,由计算机执行。”
比特币是否可以定义为货币?张跃文认为有待商榷。“货币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可以进行一切商品交易,作为支付手段被广泛接受。”张跃文说,“现在看来比特币的接受程度还很小众,只具有一些很初步的支付职能。”
尽管比特币交易仍属于小众市场,但脱离于政府监管之外加剧了其投资风险。
“国内的许多比特币交易平台服务器搭建在国外,在国内也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备案。”在资深比特币人士朱荣看来,如果某一平台发生卷款潜逃的行为,该平台比特币持有者的资产将无处可寻。即使用法律手段也难以保障自身权益。“到现在还没有监管机构介入到比特币投资当中。”朱荣说。
据悉,目前在国内,其他的虚拟货币已经被纳入第三方监管体系,针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条例是文化部与商务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而比特币仍存在政府监管缺失问题,现有针对虚拟货币的法律条例尚不能完全适用于对比特币这种新型虚拟货币的监管。
由于政策不明晰,目前业界对比特币普遍持观望态度。刘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比特币本身是否合法目前国家尚未明确,它究竟是不是泡沫和骗局也不好说,比特币到底值多少钱仍然很难估计。
多国正在行动
早在2012年10月,欧洲央行发布的虚拟货币调查报告称,虽然虚拟货币规模尚小,不足以引起担忧,但应注意其发展态势,防止对金融稳定构成威胁。
今年5月,在线虚拟货币兑换机构“自由储备银行”(Liberty Reserve)因涉嫌洗钱被关闭,5名员工在西班牙、哥斯达黎加和美国被捕,引发外界对虚拟货币遭违法使用的关注。
在全球范围内,泰国是全球第一个禁止比特币交易的国家。泰国央行认为,比特币目前仍属于非法交易。目前,泰国涉及到购买和售卖比特币、利用比特币购买和售卖任何商品、发送和接受来自国外的比特币都因不合法而被禁止。
今年早些时候,美国财政部下属的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出台新规定明确指出:比特币相关业务应当被视为须遵守美国法律的“金钱服务业务”。
而在近日,比特币又被美国德克萨斯州联邦法官裁定为“一种须遵守相关美国法律的货币形式”。比特币将被视为货币,所有与之相关的投资基金及交易都受到美国证券法的管辖,并受到联邦司法系统的监督。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认为,随着比特币的功能范围扩展到支付手段、涉及金额逐步增加等,最终必将引起各国政府监管。没有哪个国家会允许这种不由中央银行发行、不受监管、却又冲击法定货币的虚拟货币的存在,因为这直接涉及到一国的金融主权和金融秩序。
法律亟待补漏
加拿大皇家银行资深顾问陈思进认为,比特币就像黄金一样被当做炒作工具,因投机行为导致价格大涨大跌,这种短时间的巨幅波动令绝大多数投资者无法承受。中国投机者众多,尚缺少监管,应该将比特币列入监管范畴。
“政策风险高,缺乏监管也许会让比特币走向极度疯狂。”高朝新表达了自己的担忧,“网络的开放自由与政府合理监管二者的平衡与取舍,也许是这种创新的最好推手。”
专家建议,针对当前国内正愈演愈烈的比特币投资热潮,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及时警示比特币的投资风险,避免盲目追捧和投机行为;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尽快明晰其是否合法,如果合法就完善监管、配套措施,为其提供健康发展环境,如果不合法就尽快暂停比特币交易,避免更多投资者利益受损。
专家认为,应该尽快界定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的法律范畴,目前比特币还处在法律的“灰色地带”。“比特币具有太强的虚拟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不太好介入。”丁肇勇说,他认为一旦发生比特币资产的侵害,只能按照权益侵害行为进行界定,而证据的取得因其虚拟性将困难重重。
“可以视其比特币为虚拟商品,通过适用于合同法的商品交易行为进行法律界定。”张跃文说。丁肇勇建议,可以参照电子商务中的欺诈行为界定、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依据,加快对这类虚拟产品的法律界定与规范。业内人士还认为,在当前我国进行虚拟货币交易的投资者越来越多的背景下,应该加强对交易平台的监管,避免发生较大规模的资产侵害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