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石饰品、翡翠玉石本应实行一物一价。然而在本市近期出现的一些广告中,商家却宣称“打折销售”,并标注了“原价”。市工商局发布广告审查提示,规定钻石饰品、翡翠玉石等非种类物不得在广告中宣称“原价”或者“打折”。
记者了解到,近期本市出现不少广告,内容为一些企业租用第三方场地销售诸如冬虫夏草、钻石饰品、翡翠玉石等贵重商品。其中绝大部分广告主为外省市企业,在本市并未设立分支机构,且在广告宣传中有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行为。市工商局强调,冬虫夏草等具备统一规格标准的种类物商品进行降价促销,且明示原价的,应提供对应的交易票据;宣称打折的,标示价格不得高于本次优惠折价活动前7日内同一交易场所成交的最低交易价格(有交易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