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雷丽叶
近日,国家文物局发布《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第二批)》,明确规定吴冠中的作品一律不准出境,陈逸飞、关山月的作品原则上不准出境,王朝闻、启功、黄苗子等21人的代表作不准出境。此规定一出,顿时引起多方关注。有人拍手称快,说艺术品应该得到政策保护,标准的出台有利于防止中国艺术品的流失等。也有人反对,说限制艺术品出境不利于中国文化的传播,文物保护的重责不应仅寄托于政策标准。
【第1访谈】
艺术品限出境标准,谁说了算
他是将吴冠中艺术推向海内外市场,奠定了吴冠中作品在今天市场地位的人,他成就了“中国书画收藏的当代传奇”,他拥有商人的头脑,也兼具藏家的智慧,他是大连万达玥宝斋的掌门人郭庆祥[微博]。本期《第1收藏》独家连线郭庆祥先生,请他谈谈对近日艺术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的看法。
第1收藏:有人担心,限令一出,会导致名单中的画家作品被资本拿来当题材大肆炒作?这是否会直接影响到名单中艺术家的作品价格以及艺术市场?
郭庆祥:限令势必会影响这批画家作品的市场价格。限令名单上将一批画家跟在吴冠中后面拉进主流的艺术品市场,让人不得不怀疑相关部门的意图!这批名单出台,其衡量的标准又是什么?现在艺术品市场存在怪现象,就是画家做名人概念炒作而不顾艺术价值,作品既没有投入真实感情,也背离了艺术家的创作态度。
第1收藏:如何解读《标准(第二批)》中的“原则上不准”、“代表作不准”?标准是什么?吴冠中等名家作品限制出境,有人直言不具操作性?
郭庆祥:艺术是没有统一的评判尺度的,没有绝对量化的标准,优秀的艺术家,优秀的艺术作品应该具备个性独特的形式表现和深刻的思想内涵,历史上不存在没有个性风格和思想内涵的作品而流芳百世。“一律不准”、“原则上不准”、“代表作不准”和“精品不准”这种划分方式本身就隐含了今后操作上的“不规矩”。“代表作”、“精品”谁又能统一或明确鉴别?
第1收藏:有人表示,从长远角度看这一措施能否对假艺术品从国外“回流”中国起到遏制作用,您怎么看?
郭庆祥:我认为这个问题和这条限令一点关系都没有,就是萝卜和白菜的关系,简直是无稽之谈。
第1收藏:为什么是已故的画家有限令,如果真是为了保护优秀作品不外流,在世的中国画家中艺术水准再高难道就可以随便出境,不保护了吗?
郭庆祥:判断艺术家作品的艺术价值和他们是否在世没有任何关系。所以我想了解有关部门制定这条限令的标准是什么?论据是什么?请他们将标准和论据向社会公开,要具有说服力。为什么是这些画家?我认为包括吴冠中在内的所有画家都是需要历史和时间来检验他们的艺术价值和艺术贡献的。现在很多艺术家违背创作理念,单纯的迎合市场。艺术家不是把心思用在出名上,而是要沉下心进行艺术创作才行,一定要把艺术价值放在首要位置,作品的个性化语言、风格,艺术思想的独立性,艺术家的创作态度等等,这才是考量作品是否有价值的前提。市场价格的炒作只是一时的,有时也是虚假的,艺术价值才是永恒的、真实的。
第1收藏:进入名单的艺术家是否等于肯定了他们的艺术地位,您怎么看这条限令中的画家名单?
郭庆祥:举例来说,陈逸飞纯粹是炒作出来的名气,是限制他出国前那些“假大空”作品出境?还是限制他在国外和回国后画那些粉脂气的女人们出境?他对绘画艺术没有任何贡献,他的技法、形式、内容都是抄写西方国家几百年前的写实绘画,代笔现象也是存在的。所以反观这条限令名单,相关部门到底是为谁服务的?为利益集团还是为社会大众?他们依据什么标准制定出这个名单的?我想这大概又是一件外行领导外行的怪事!
正 方
1 从政策上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有利于文化传承
艺术大师的作品,是异常珍贵的文化财富,代表一个国家的文化创造水准,尤其是已故艺术家的作品,理应得到国家的重视和保护。吴冠中、陈逸飞、关山月等24名书画大师,他们作品的影响力,早已蜚声海内外,他们的画作也早已是国际拍卖场上重量级的藏品。近年来,中国文物流失严重,国家制定相应法律法规措施,从政策上较好地采取强制手段保护国内文化遗产的流失。
2 鉴定漏洞需要艺术品市场条规约束,也需要包容度
近年来,国内艺术品市场乱象丛生。限制出境标准的出台,对“代表作”、“原则上”这些词虽存在一定的操作漏洞,缺乏具体的合理解释。但在当前中国艺术品市场不成熟的市场环境下,要想实现未来艺术品市场的健康成长,需要相关法规条例加以规范,同时也需要一定的包容度,让市场自己去慢慢探索、调整、适应,不宜操之过急。让市场和政府调控同步进行运作才会更加完善。
3 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可以避免国有文化资产遗失
限制名家作品出境,其标准是按照艺术家作品质量和在国内的存世量来决定的。此前,以吴冠中为代表的名家作品已经大量流入国外,特别是精品,所以更应该加以限制。这样做也是避免国人以后研究吴冠中还要到国外去,当然,出境展览还是被允许的。新规中限制作品出境的大批名家名单,是基于他们艺术成就的高度拟定的,其画作应该从更高一级的人类文化高度来传承。
反 方
1 限制出境不是保护文化遗产唯一之道
保护国家文化遗产是有各种解决方案和思路的,基于保护的限制出境,出发点固然值得称颂。但限制近年来去世的名家作品出境则过于谨慎。名作被“锁”在国内,限制了中国艺术的传播和在世界的影响力。中国艺术品要想在国际上产生影响力,就得为世界所了解。没有流通,何来了解呢?一定的流通是有益于文化交流的。艺术品的魅力在自发的流通过程中也能更好地体现出来。
2 吴冠中等名家作品限制出境 专家直言不具操作性
有专家质疑,这纸鉴定标准并不具备太多的实际操作性。比如“代表作”指向就颇为模糊,没有明确执行的标准,似乎尺度弹性很大。“代表作”要怎么界定,在拍场上拍出天价的一幅名家作品算不算其代表作?又如“原则上不准出境”,这“原则上”指的是什么?像是针对陈逸飞的作品,原则上不准出境,是他的水乡风景系列、音乐人物系列还是古典仕女系列,西藏系列不准出境,都是需要明确的要求。
3 以“保护文化遗产”的名义限制私人产权的处置和流转
市场交易形成的价格指引就是最好的保护。太多的审批制度可能会限制人们更加自由地创业、交易。如今如何减少、限制公权力对私权、私人财产的干涉乃至剥夺已经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此举不但会影响拥有名家作品的大陆持有人带出国去展示欣赏、或向海外销售作品,也会对涉及名家作画的拍卖行、画廊造成影响。对这种现象人们应该保持应有的警惕,而不是欢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