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国(广东省书法评论家协会主席)
唐代书法家张旭擅写狂草,性格疏放,落拓自任,嗜酒如命,每次大醉之后,呼叫狂奔,然后下笔,书法越发奇绝。在长安时他与李白、贺知章、李适之、李琎、崔宗之、苏晋、焦遂等当世名流,结为酒友,人们称他们是“饮中八仙”。唐代诗人杜甫曾作《饮中八仙歌》,称赞他们过人的酒量、特殊的才艺和蔑视权贵的高贵品质。诗中对张旭作了这样的描绘:“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癫狂豪逸的张旭还有些孩子似的“人来疯”,爱好书法表演。据《书林记事》载:张旭大醉之后,曾经“以头濡墨而书,既醒视之,自以为神,不可复得也。”故时人称之谓“张癫”。张旭脱掉帽子,用头顶上的发髻濡墨作书,大概可以算是如今写字杂耍的鼻祖吧。
如今江湖上写字杂耍很是流行。一些人不是认真习书练字,却醉心于哗众取宠的杂耍勾当:“倒书”丶“背书”、“双管齐下”、抱着如椽大笔在地上数丈的白纸上涂抹、伏在祼女身上写字。更有甚者,我还惊见这样的图片:一白发老者,除左右手各执一笔外,两只鼻孔还各插一支毛笔来写字,状如怪物;一人将一长发女郎用白布裹成了僵尸状,着人倒抱着用她的头发濡墨写字……呜呼,此等恶俗的写字杂耍,真可谓天才发明,登峰造极!
这种写字杂耍不是书法,因为写出来的字仅有字形而无神采气韵,乌糟邋遢,毫无笔法、章法和美感。更重要的是,它是对书法、对文字的恶搞和褻渎。这些写字杂耍者哪里知道中华传统文化中原本有两个崇拜(信仰):
一是祖宗崇拜,崇敬老祖宗。这是数千年来中国人信仰系统中最重要的内容。至今每当清明时节中国人总要回乡祭祖扫墓,感谢祖辈恩德。
二是文字崇拜,敬畏文字。史书记载,汉字的产生是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创造汉字的仓颉头上有四只眼,他造字时“天雨粟,鬼夜哭。”在中国尽管56个民族言语和风俗各不相同,但大家都识得和使用汉字,这才确保了数千年中华文化的传承和各民族的统一。的确,汉字是中华文化的密码,在古人眼里,它有着通神明、知自然、定规范、含历史、示未来的重要作用。所以,在传统的私塾教育中,写着字的纸片不可随便丢弃,更不能踩在脚下;印着字的书籍决不可倒着放。其实,对文字的尊重就是对文化、对知识的尊重。
在中华传统文化百年断层、绝大多数人对笔墨书法完全没有感受的今天,倒是给那些沽名钓誉、哗众取宠的写字杂耍提供了市场。一些电视传媒也如同获得了“人咬狗”的新闻一般,对江湖上的写字杂耍,大加宣传报道,甚至还将他们请上电视演播厅的舞台。不仅写字杂耍者完全没有对汉字的敬畏之心,而且一些人甚至是政府机关对什么是书法艺术也不甚了解,还把这样恶搞出来的字当作书法作品,挂在厅堂上。一次,我在深圳市一个政府部门的餐厅,看到墙上挂着一幅行书字,好不容易才辨认出来仿佛写的是“宁静致远”。我便问这幅字是不是裱反了?岂知那位领导笑答:这是某某书法家写的反书。我顿时愕然!还有一次,我在中山市某镇一位老板办公室里,看见赫然挂着一幅反写的“寿”字。老板见我惊讶的样子,解释说这是某位大师“反书”。我说:“怎么能挂这样的‘反书‘呢?‘寿‘字的反面是短命啊!”他听了脸色聚变,立刻将那幅字取下来。
宋代朱长文《续书断》中说张旭学习书法非常用心,“其志一于书,轩冕不能移,贫贱不能屈,浩然自得,以终其身。”张旭年少时师从老舅陆彦远学习书法,而陆彦远的父亲就是唐代书法家陆柬之,至今有《文赋》墨迹传世。此外,张旭在常熟县慰任上,还曾学习过民间书法家陈牒父亲的笔法。他还曾勤习篆书、楷书。《郎官石柱记》就是他流传至今的楷书名作。而今江湖上的写字杂耍者没有继承张旭札札实实地学习书法的精神,却把他醉酒后的疯癫之举发扬光大了。那些违背汉字书写基本法则,甚至是违背人伦写出来的字,根本就是不是书法作品,而是毫无艺术价值的垃圾罢了。
(文章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