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孔祥东
拍卖最早的文献记载是:古巴比伦以适婚女子为标的,按美丽、健康程度,进行增长或提高价格,让出价最高的男子成为新郎。到古罗马时期这种交易方式已经扩大到奴隶、战利品,甚至皇位,并且有了专门的机构:拍卖行。现代拍卖兴盛于欧洲,随着航海发现和工业革命的兴起,拍卖领域从奴隶、旧船,延伸到绘画、手稿和房地产。拍卖形式有:英国式,为规定竞价阶梯加价;荷兰式,因为鲜花拍卖,一定要成交,采用阶梯降价方式出价;美国式,采取封闭竞投的出价方式。据季涛先生文,1874年,英国一家拍卖行在上海开设的远东子公司,是中国最早的拍卖行。
当代中国大陆艺术品拍卖始于“1992年北京国际艺术品拍卖会”,902件拍品,成交235万美元(约1950万人民币)。次年成立的上海朵云轩拍卖公司,首拍成交835万元。1994年“中国嘉德春季拍卖会”245件拍品,成交1423万元。经过短短20多年,北京数家大拍卖公司成交额已动辄3/50亿,2011年春,嘉德最高达53亿多。高烧来自2010年6月保利春拍,黄庭坚书法《砥柱铭》以4.368亿成交;次年5月嘉德春拍,齐白石《松鹰图》以4.255亿成交。两年后,前者被爆买主王耀辉联合吉林信托以之抵押,募集艺术品投资基金4.5亿,甚至有消息称《砥柱铭》实际成交价仅8000万元;后者买家也是艺术品投资基金,借真伪之争未实际付款。随即中拍协爆:2010年度千万成交价以上的拍品408件,只有237件完成结算,占58.09%。那么千万以下的实际成交状况又如何呢?据记者调查两家著名拍卖公司的年检报告,主营收入分别是理论推算值的23%和16%。 为什么水分这么大呢?首先,拍卖公司一哄而起,高价招揽拍品,然后标示低价吸引买家。全国只有少数几家公司图录标明的估价下限是底价,绝大多数上限才是底价,更有甚者,底价远远在上限之上。一般在底价之内卖家为了营造气氛经常会主动参与举牌,有些拍卖公司也会安排人在底价之下举牌,俗称“托”。所以我们看到成交了,多数实际没有成交,签单者往往是卖家或拍卖公司自己。普遍热烈的行情,增加了卖家的期望值,拍品的委托价越来越高,形成恶性循环。有些拍品其实只有一位买家,完全是由卖家将买家一路送达最高价。其次,拍卖的火爆使本来就不发达的画廊更没有话语权,拍卖担当了一级市场的定价功能,画家、艺术品经销商伙同拍卖公司包装未成名的画家、替成名画家抬高身价。这部分虚假业务不可能收到全额佣金,据爆料者称某些大公司对成交千万的当代画作,只收取2/30万佣金,是真实成交佣金的10%左右—真实底细如何,尚不得而知。不能不让人感慨艺术品行业“水真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