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暖泉古镇本来是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剪纸艺术的殿堂,但最近却“发明”了一样东西,就是把京剧的头饰装在当下流行的“萌脸”上。如此简单的模仿,被无限地拔高——“与时尚相结合,接地气,对传统民俗是一种非常好的推广方式”,甚至于“找到了新的发扬中国传统国粹文化的方式”。传统文化的发扬,果真如此简单吗?
十八大报告提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各地企业和政府都绞尽脑汁要抓住国家“文化强国”这个战略机遇分到一杯羹,各地雨后春笋出现了各种所谓的文化“创新”和“保护性开发”。对于企业来说,创新是很难的。据美国统计局统计,美国每年的专利仅有3%转化为产品,这些转化为产品中,只有1%获得利润,也就是说只有万分之三的专利可以得到利润。因此,如果有现成的技术、创意可以购买,可以模仿,那么企业进行创新则是非理性的经济行为。另外,企业从来就没有保护文化的责任和义务,只有消费文化的动力。地方政府虽有保护文化的义务,但在“压力型体制”之下,对GDP和税收的崇拜,使得地方政府绞尽脑汁在不增加成本甚至还带来GDP和税收的情况下,保护当地的文化。这样,一些企业和地方政府很容易成了利益的共同体,合谋创造一个“文化产业”,并美其名曰“保护性开发”。
真创新非常困难,假创新却非常容易。简单地把京剧的头饰装在当下流行的“萌脸”上,就马上大肆宣传成“巧妙地融入当地传统文化”,“创新传承中国传统文化方式”,实际是一种假创新。一些企业和地方政府之所以不遗余力地致力于类似的“创新”,不是为了保护所谓的传统文化,而是为了隐藏在背后的共同利益。因为一旦这种假创新被宣传成“高大上”,站在“开发保护中国传统文化”的高度,再炒作一些时髦概念,就可以圈地,搞所谓的“文化创意产业园”,来套取国家土地、税收和政策等方面的优惠和支持。企业和地方政府在“合谋”中,得到各自想要的东西——地方政府不仅得到了GDP、税收等政绩,甚至可以“为神设庙”——建立一个文化产业园管委会,多出好多个领导职位,便于安排一些干部。
大众和文化则成了牺牲品。企业通过大肆宣传保护传统中国文化,来消费大众的爱国主义。这些年来,随着中国国力的增强,民族主义情绪高涨,任何一个小小的所谓的文化“创新”,都提升到“发扬和保护中国传统文化”的高度,不断地刺激大众对中国文化那敏感而又脆弱的神经。
要保护传统文化,必须杜绝把简单模仿宣传成创新、因利益驱动却冠以“保护性开发”之名等现象。否则,很多文化遗产,就可能被“文化产业”所侵蚀,变成没有文化传承、不伦不类的奇葩。廖幸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