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物网讯 (编辑 张艳)《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第三十五条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和保护机构,应当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研究、学术交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宣传、展示。2013年,由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民委联合遴选的首批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名单日前出炉。中央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的美术绘画、北京市杂技学校的杂技与魔术表演等100个专业入选。这是三部委就加强职业教育与民族文化建设的对接所做出的一项重要部署。三部门的通知指出,开展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建设,既是推动相关职业院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的现实需要,也是发挥国民教育在文化传承创新中的基础性作用,服务民族特色产业、文化产业发展的迫切要求。
此前,许多职业院校,尤其是艺术职业院校已经主动承担起保护非遗的责任,艺术院校中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逐步形成趋势,在推动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探索出了非遗保护的院校模式,职业院校已全面参与非遗保护进程当中。
当下,除了职业院校外,综合性院校和中小学校也在逐步参与非遗保护当中,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生力军。
文化遗产研究专家、文化部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苑利表示,在中国,目前有不少地方的院校也在积极地介入到非遗的保护传承当中,院校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个良好的发展趋势。在参与形式上,苑利称,院校参与非遗保护传承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大学里的研究所、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从事非遗的研究和教学工作,另外一种是非遗进校园,将一些表演艺术和手工技艺等非遗项目通过向学生传播,来扩大非遗的受众面和影响力。
但同时苑利也强调,试图通过非遗进校园这种大众化教育的方式培养出更多的响当当的专业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显然不够现实。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特点,非遗知识与技艺的传承通常主要靠师徒口耳相传、手手相授的传统方式,而大众化的普及型教育恰恰缺乏具有针对性的专业辅导,缺乏生产经验与技能之外的行业知识的学习,这种大众化教育也很难提供实际操作的机会(绝大多数传统手工技艺都需要特定的工作场地,非常专业化的机械设备,而这些都是学校大讲堂无法提供的),无法培养学员的动手能力,所以难获得传承人的真传。
苑利表示,虽然非遗进校园这种“一对多”“广种薄收”式的遗产教育无法培养出真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但它在遗产知识的普及、传播与推广上却发挥着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非遗进校园这一渠道可以为非遗传承发掘更多的苗子,培养出更多的可资挑选的后继人才,它作为非遗传承的重要补充。
在苑利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及其弟子掌握的一笔文化财富,也是一个民族共有的文化瑰宝。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既可看成是每位传承人极其弟子们的共同责任,也应理解为一个国家每位公民的共同义务。
专家介绍
苑利(1958~ ),民俗学博士,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主要从事民俗学、文化遗产学、中日韩文化源流等方面研究。1990~1992年受东京都立大学邀请,任日本东京都立大学客座研究员,从事中日韩远古文化比较研究,兼东京都立大学人文学院非常勤讲师;1994~1995年赴韩国精神文化研究院,从事韩民族文化来源研究;2003~2004年受韩国高等教育财团邀请再次赴韩,在韩国国立民俗博物馆从事文化遗产学研究。主要代表作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学》、《韩民族文化源流》、《龙王信仰探秘》、《中国民俗学教程》、《从稻作文化看韩国文化的起源和发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干部必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