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首席记者 蔡树农
“官员书法”时下成为社会热门话题,究其原因,不是因为“书法”,而是因为“官员”。
翻阅任何一部中国书法史,我们会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官员在书法史上的比重着实不小,数得上名的一流的古代书法家,官员居多,诸如楷书之祖钟繇官至太傅,为曹操重臣;书圣王羲之官至会稽内史;初唐四家中的欧阳询官至太子率更令,虞世南官至秘书监,褚遂良官至中书令,薛稷官至太子少保;楷书四大家中的顔真卿官至吏部尚书、柳公权官至工部尚书、赵孟頫官至翰林学士承旨,均相当于部长级官员,同时又是开宗立派的书法大家。明清以后,官员书法现象更是不胜枚举。不仅如此,历代帝王也多有擅书者,从唐太宗、宋徽宗到清乾隆,都是一流的书法家,而明代以来的“台阁体”现象成为官员书体的代名词。
可以说,“官员书法”是中国书法史的特殊现象。问题的关键在于,书法在古人眼中,只是作为个人修养的表征。“书如其人”,要当官必须写好字,这是在书法尚属实用书写生态情境之下的必然产物。通俗一点说,古代官员书法其实是一个“面子+修养”工程,无关市场也无关经济。即使不为官的文人百姓,书法也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因素,因而不存在书法基础技法层面的问题。当然,古代书法也有功利成份,自唐代将书法纳入科举体系之后,天下文士为科举而苦练书法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明代有台阁体与清代的馆阁体就是为科举专门量身定制的字体形态。从古代书法市场的视点来看,直接以经济为目的的往往是那此名不见经传的职业书法家,称之为“书工”、“书佐”,后来称为“佣书者”或“抄书匠”,他们往往身份较低而且书法收入也十分卑微。
所以,古代官员更看重书法的文化效益,而非经济价值;更注重书法内在的抒情功能,而非表面的功利意义。正是在这种情境之下,中国书法艺术得以在历朝历代有序传承、不断发展,涌现出大量的经典作品与书法大家,并经过长年累积形成了凝聚中华文脉,深入人心、生生不息的中国文化精神。苏轼说:“诗至杜子美,文至韩退之,书至颜真卿,画至吴道子,而尽天下之变,天下之能事毕矣。”康有为也看到了书法所容纳的中国人文精神,他说:“书虽小技,其精者亦通于道焉。”无怪乎,季羡林将书法、京剧和周易称为中华之国粹。
然而,这种 “国粹”正在被当下许多官员书法所践踏,没拿几天毛笔就出来以书法家自居,混迹书坛,更有甚者当上了书协主席、副主席职位,以书法艺术之名招摇骗财,垄断书法市场,把控展览评审,将书法艺术当作谋名取利的工具。不仅助长了当代书坛的功利之风,混淆了书法艺术的评判体系与标准,更为重要的是严重破坏了根植于书法内部的文化基因与艺术精神。
考量官员热衷进入书法圈,甚至谋取书协职位的根本原因与当下书法市场定价机制的层级化有关,“买字看名头”,从中国书协主席、副主席、理事到省书协的主席、副主席、理事形成了严密的层级化价位。只要坐上相应的“官位”,不管书法水平多么的低劣与业余,都会明“位”标价,甚至供不应求。这种书法本体与书法官位的本末倒置现象,使一些“附庸风雅”的官员涌入书协,也使大量专业书家无心钻研书道,而热衷于跑取书法官位。如此下去,当代中国书坛不仅出不了书法大家,出不了经典作品,而且有书法艺术断代的危险。
当然,官员把书法当作修身养性的业余爱好值得提倡,但不能越俎代庖。古代文人与官员之所以把书法视为“余事”,是有意把书法归纳到文人范畴中去,而成为文人修养的附属品。这种定位有着深层的文化含义。东汉书法家蔡邕有句名言:“书画辞赋,才之小者,匡国理政,未有其能。”去功利化应该是中国书法发展的趋势所在,“甘于寂寞、潜心为艺”也应该成为有时代担当意识书法家的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