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庆富
日前,一则出现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官网上的公示,引发了社会热议。争议的焦点在于公示中所提及的大众咖啡馆新建项目的选址居然是杭州的一处文物保护点——蒋经国旧居。(《光明日报》2月2日)
名人故居商用妥不妥,有不同的声音。但确切无疑的是,只要蒋经国旧居作为文物保护单位的身份不变,“保护”就应该永远是它的关键词。
2011年国家文物局出台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经营性活动管理规定(试行)》规定,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经营性活动不得背离公共文化属性;不得租赁、承包、转让、抵押文物保护单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商业开发。
现实生活中,很多被纳入文物保护单位加以保护的名人故居大都为市、县级的低等级文物,存在文物权属复杂、保护经费少的情况,保护不力或挪作他用也就在所难免。直白地说,这些挂着“文保单位”牌匾的名人故居因为年代久远,需要修缮和管护,但是缺乏资金,它们的命运往往是:要么被抛弃,要么被民间资本“领养”。
“领养”文保单位需要大量真金白银投入,谁肯干只投入无产出的事?因此,民间资本“领养”文保单位后,必然会开发利用。事实上,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只要开发利用合理,文保单位不仅不会受到破坏,反而会焕发出“第二春”。但在实际生活中,文保单位被过度开发利用的情况比比皆是。
每一处名人故居,都有很多故事和传说,都承载着一段历史。名人故居具有很高的、不可用金钱衡量的价值,需要并值得后来者敬畏、保护。文物建筑利用的基础和前提,应该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展示文化遗产的价值。
文物建筑最显著特点是其具有不可再生性,即便是利用现代技术修旧如旧,其文化内涵和底蕴也会遭受极大破坏。毫无疑问,蒋经国旧居变身为咖啡馆,在修缮、改造过程中其原有格局必然遭到破坏,这将是一场毁灭性打击,是杀鸡取卵式的破坏,和保护宗旨背道而驰。
正如市民所说,西湖边不差一两家咖啡馆,不该损失掉任何一处名人故居——咖啡馆开在哪里都行,但蒋经国旧居全杭州只有一处。一旦文物建筑遭到破坏,花再多的钱都无法复原。它们实在是伤不起,希望地方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能够吸取教训,要舍得花钱保护好文物建筑,给历史和后人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