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君莉
山西晋城市泽州县的半坡古村,全村有明清时期的院落古宅多达六七十处。2007年,该村被认定为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而就在同年,当地政府以煤矿开采为由,将全村的近200户居民进行了强制搬迁。又以复垦的名义将这里的古宅强制拆除。(2月3日中国江苏网)
在这个飞速发展的年代,古村落、古建筑的保护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山西的半坡古村有明清古宅多处,也被认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然而,当地政府以煤矿开采为由,强拆了明清古宅。对此,笔者认为,“经济账”不能在文物保护上算。
半坡古村拥有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先不说该村已被认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就说由罕见的青石砌成就异常珍贵。“石墙黛瓦、又见炊烟”的半坡古村有着时间积累沉淀的韵味,一旦损毁就不能回首。在每天消亡1.6个古村落的今天,还要为此加码?
此外,明清古宅遭清拆违背了民意。古宅大部分被毁,致使古村落面目全非。对此,村民认为这是天地不容的事情。然而,他们到处奔走呼吁保护古村得来的后果竟是村民的家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纵火烧毁、砸毁,村民报案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面对村民搬迁、古宅文物被毁,该县副县长竟称没什么大不了了。如此不顾民意,相关部门所欲何为?
“经济账”不能在文物保护上算。尽管迁走占地32亩的半坡古村可为企业创造效益15亿,但“经济账”不能在什么地方都算。古村落承载和孕育了民间艺术、建筑、民俗等民族印象,它的衰亡所损毁的价值远比所谓的创造多少个亿更大。为传承历史文化,古村落还需得到重视,而永续利用才是古宅的永久保护,诸如强拆之类是犯了文物保护的大忌。
一座院落古宅积蓄着数百年的生活气息,如果被损毁,损失的不仅仅是一座宅院,还会丢了历史细节和民心。莫让强拆成为文物保护之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