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三水 余三水
近日强拆文物古宅行为仿佛又开始一路“高歌猛进”,就在2月2日晚,央视报道了山西晋城市泽州县半坡古村古宅被当地政府以煤矿开采为由强制拆除消息。新郑古城历史悠久,“半坡古村多为明清时期所建,由罕见的青石砌成,异常珍贵”,皆是管窥和研究古代建筑文化的一面镜子和生动物证,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文物和文化传承价值,亦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这种古色古香散发朴质儒雅气息的古建文物,本应得到妥善保护才是,却不料轰然倒塌于现代强拆的铲车之下,一段凝固历史和浓缩文化顷刻之间化为灰烬,实在让人感慨无语。
著名建筑学家梁思成认为,建筑是文化的记录,是历史,它反映时代的步伐与脉搏。建筑除物质功能外,更重要的在于它是艺术。建筑师不是把一些东西堆砌起来、画出来,而是有思想、有立意、有感情,并将它们贯穿于整个建筑过程。一座具有标志符号性质的建筑,无不凝聚建筑者的活力、智慧及感情于其中。无论是新郑古村落还是半坡古村,不仅具有特定的古代建筑学意义,而且堪称发掘当时民俗生活的“活化石”。如此古建筑突然沦为废墟,强拆者简直是在摧残历史、毁灭文化。
古建文物保护的意义在于,我们藉此使传统文化有根可循,不断建立与巩固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我们只有清楚知道从何处来,才能明确向何处去。令人忧心忡忡的是,新郑古村落或半坡古村古建筑遭遇强拆并非偶然事件,近年来各地文物古建惨遭强拆事件频频见诸媒体,不仅说明我们对文物古建尚缺乏足够甚至必要的敬畏,更是彰显当今文物古建保护工作存在不容忽视问题。从不少人对文物古建保护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态度看,民众文物保护意识相当薄弱,政府文物保护宣传教育明显滞后。甚至,一些重量级古建筑虽年久失修成了危房,但由于缺少资金一直不能修缮维护,见证文物保护财政支持政策不够。不仅如此,文物保护法规呼唤“有法必依”——国家《文物保护法》明文规定: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然而,现实中强拆文物古建之流不少,至今尚未听说有谁受到什么处罚。
更加让人感慨的是,一些地方官员热衷强拆“创造GDP”,而对古建筑被毁毫不在意甚至是不以为然。发展经济固然是政府的重要使命,但是不能以破坏古建筑等文物为代价。“航空港区建设”或开采煤矿都不是强拆古建筑的理由。航空港区建设完全可以另外选址,开采地下煤矿可以采取其他路径,它们都应该让路于古建筑文物保护,因为古建筑拆掉文物一旦破坏就不可能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