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西安城墙景区管委会下属几个部门,低调搬进城墙办公,办公地点位于朝阳门,南侧夯土内被掏出一个可以容纳百余人同时办公的四层空间,各种办公设施一应俱全。
这则消息的确让人大跌眼镜。资料显示,西安古城墙建于明洪武年间,为中国现存完整、规模最大的城墙之一,1961年便被列为全国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然而,城墙管理者监守自盗,偷偷掏空古城墙墙体修建办公楼,实在令人痛心。
《文物保护法》规定,在西安城墙这样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西安古城墙管委会的做法事实上已经是一种违法行为。当记者将情况反映给陕西省文物局时,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没有收到相关的申请,对此情况也并不知情。城墙管理部门在古城墙动土不向文物部门提申请,文物部门对此也是一无所知,到底是城墙管理部门太任性,还是文物部门涉嫌渎职?
当然,城墙管委会文物保护意识淡漠,急功近利,可算是在古城墙建办公楼的直接原因。但是笔者以为,政府有关部门在古城墙保护方面存在认识偏差,也是症结。如果政府定位明确,对古城墙保护态度坚决,城墙大概也不会被反复开肠破肚,正是因为当地政府对城墙管理工作责任缺位,没有树立保护城墙的长远观念,才导致城墙屡被破坏的局面。有关部门之所以对古城墙保护重视不够,说到底,离不开扭曲的政绩观驱使,是“利”字在作怪。如果有关部门对古城墙保护重要性不提高认识,视《文物保护法》为无物,“兔子专吃窝边草”,听任老祖宗留下的古城墙等文化遗产被一路破坏下去,不难想象,若干年以后,不仅西安古城墙将面目全非,破坏文物之风难免波及更多领域。古城墙被破坏,即使以后花多大代价维修、保护、复制,那么终究也只是一堵城墙赝品了。等到了那个时候,相关管理者拿什么向子孙后代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