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长元
反腐高压态势之下,贪官落马屡见不鲜,让人值得玩味和感到新鲜的是,许多贪官都与雅贿沾上边。雅贿,始于宋代,所谓雅贿,就是通过文物、字画、文玩之类行贿受贿。贿有载体,沾雅带趣,比赤裸裸金钱交易,更显“雅致”。
雅贿终究还是贿,我们本应以史鉴今,有所戒惧。然而,在部分贪官看来,只要挂上个“雅”字,就不成其为“贿”了。其实,现在贪官受贿,虽然不乏字画、文玩,但实际上与“雅”无关。这些贪官并没有发自内心的雅兴,甚至可以不辨物件真假、不论价格高低。在他们眼里,这些东西只是一种金钱的替代品、查赃的搪塞物,最终用其进行漂白受贿钱财,模糊财产来源。对这样的贪官用“雅贿”一词,看来是高估了他们的品位。
手握公权力,就应当心存敬畏,个人兴趣爱好也要在公私之间画下“红线”。那些没有丝毫雅趣和雅兴,只看到“这东西值点钱”,试图拿“雅”来遮掩“贿”的,我们何必对其冠以“雅”、辱没“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