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中国买家大手笔
在全球范围内,中国收藏家的大手笔都会成为头条重磅新闻,一些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则更容易引起人们注意。所谓中国流失海外的文物,应该理解为鸦片战争后因战争抢掠、盗掘等不道德的和非法的手段而流失到海外的中国文物。上文提及的唐卡,不应在流失文物的范畴内。近几年,较出名的流失文物是圆明园十二生肖兽首。
2000年,保利集团重金购得3个青铜动物头像。牛首、猴首一共花去保利集团1593万港元(约合1281万元人民币)。收藏家蔡铭超也曾在佳士得拍卖行于巴黎举办的伊夫圣罗兰世纪拍卖会上以3000多万欧元(约合2亿多元人民币)的天价购入鼠首和兔首(后以“无法将非法流失的拍卖品带入中国境内”为由拒绝付款)。除此之外,蔡铭超曾以1500万美元购得一尊明初镀金青铜佛像。
另外,北大也曾以18亿日元(约合1亿元人民币)购进“大仓文库”2.8万册明版书。新华网消息称,中国内地买家购买流失文物的积极性越来越高,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购买流失海外文物的中国内地买家人数也日益增多。
出国之易
“海漂”散落各地
然而,能被中国收藏家相中并购买的流失文物,在所有流失海外文物中只能算是九牛一毛。《谁在收藏中国》一书的作者吴树称,近30年来,流入美国的中国文物大约有230万件,其中20多万件精品被美国各大博物馆收藏。与英、法、日、俄等国家不同的是,美国各大博物馆收藏的中国文物,大多是在最近20年通过境外走私非法所得的。
香港是亚洲最大的中国古玩集散地,也是全世界第三大文物交易地。在这里,除每年都有国际老牌拍卖公司苏富比、佳士得定期举办的中国文物拍卖会以外,还聚集了包括中国在内的来自世界各地的古董商。他们经营的项目大多是中国文物。
走私令文物流失
除了上述唐卡被友情赠与以及圆明园文物在战争期间被劫掠的情况外,还有一部分文物正通过走私的方式流入国外。
《谁在收藏中国》一书中记载,一位在国家安全部门工作的人说:“中国流失的文物,已经形成国际化一条龙经营。从盗掘到走私,直至出现在国外交易市场,常常几天之内就可以完成。” 内地的文物先到中国香港,随后就流散到美国、日本、东南亚和中国台湾等地。
走私者走私文物出境的方式十分简单,主要有三种:一是自己直接携带出关,走私者通常拥有广东、香港两地的车牌;二是“文物带工”,这些人大部分都居住在边境附近,不仅熟悉地形,而且有着复杂的社会关系,他们将文物交给经常往来内地与港澳的菜农夹在菜筐中,成功后付报酬给菜农;三是借助互联网,通过网上拍卖、网络店铺和论坛交易进行走私活动。
差价的刺激
我国《文物法》规定,出土的青铜器、陶俑、玉器不能交易,但是制定这样的法律显然忽略了境外成熟文物交易市场的存在以及我国盗掘文物现象的猖獗。大量出土的文物面临着在国内无法交易而国外可以卖高价的尴尬境地。国内外如此大的价格差距,刺激了文物非法流通,导致文物非法出境现象愈演愈烈。
此外,中西文化差异导致文物价格错位,也是一些文物被卖到国外的原因。20世纪90年代初,一件南宋龙泉窑粉青菊瓣碗在国内价格才200余元,一件汉代绿釉带浮雕狩猎图釉陶壶则在千元以下。而当时在日本,同类绿釉罐索价20万元人民币,市场价格简直存在天壤之别。
美国《商业周刊》报道,作为文明古国的中国,每年有包括翡翠、瓷质花瓶和名人古画在内的价值百万美元的古董,被投机分子以低价报关等手段带出国门。而这些珍宝到美国之后,身价往往涨到原报关价的两倍以上。
回国之难
回赠回购与追索
在大量文物以“工艺品”的面目低价流出国门的同时,另有一批“文物”则高价从海外回流。
海外文物的回归渠道大致有三种:第一是回赠,爱国华侨、友好人士、企业等将自己收藏或购买的流失文物捐赠给国家或国内文博机构等永久收藏。颐和园万寿山佛香阁西侧铜亭宝云阁流失的10扇铜窗,就是美国国际集团友邦保险公司创办人斯达先生的基金会于1993年从法国收藏家手中购得,并无偿送还中国的。当然,这是普通人在思想上难以企及的高度。
第二种是回购。新中国成立后,通过政府出资购买和政府间的友好交往收回了一些文物,同时民间也有人出力。圆明园猪首铜像的捐款回购便是一个成功案例:文物专家从一位美国私人收藏家处寻访到铜像,经过艰苦的谈判,收藏人最终同意转让给中方。澳门富商何鸿燊得知此消息后,2003年9月,向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捐款人民币近700万元购回了圆明园猪首铜像。
第三是追索。对于历史上因战争被劫掠以及因盗掘等手段流失的文物,通过文化交流、对话合作等方式追回。追索是目前最难以成行的文物回流方式,因为一旦要求他国归还所藏中国文物,将牵涉到很多历史问题和历史事实。
法律鞭长莫及
在这几种方式中,捐赠算是个例;民间回购并不被鼓励,以防止炒作,价格一旦被炒上去,吃亏的只能是国家。政府方面也是同理的。中国政府对海外流失文物一贯不承认其合法性,要让国宝通过合法形式回国,所以不赞成国内各博物馆购买非法流失出境的中国文物。
在依法追索方面,法律上的困难不是一星半点的。《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曾接触到一位热心收藏的北京律师刘洋。刘洋在得知圆明园兽首要被拍卖后就开始组织律师团,一起进行诉讼,但以失败告终。
他们面临的最主要的法律问题是,国内法鞭长莫及,国际法没有意义。在一次律师团、圆明园和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会的三方碰面会上,圆明园新闻发言人宗天亮说:“作为原告,我们考虑了很多法律上的问题,没有一条法律明文规定这些文物一定要归还,国际条约也都只是指导理论。”
刘洋也觉得通过国家出面费时费事,他希望基金会出面当原告,但在如何落实证据以及适用于哪国法律的问题上,没有了主意。在宗天亮看来,对方持有的中国文物已经几次倒手贩卖,“我们做原告,我们告谁呢?人家的东西是买来的,告了又怎么样?”
结语
国外的拍卖行通过拍卖中国等国流失海外的文物大肆敛财,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实际上,多位权威文物专家曾直言,这些文物的实际价值远低于拍卖价格,之所以能不断拍出天价,正是外国人利用中国人购宝心切的心理,从中渔利。2013年,法国皮诺家族向中国政府捐赠了鼠首和兔首。当时有媒体评论认为,此时正值法国总统来华访问期间,捐赠兽首是给了中国一件大礼,有助于促进中法关系;同时,这也是一场精明的买卖。皮诺家族旗下的佳士得拍卖公司在上海成立了独资拍卖公司,捐赠这两件礼物明显是向中国示好。佳士得一步步争取获得中国的好感和支持,有利于它最终取得在中国国内的文物拍卖权。可惜的是,在商人逻辑下,中国文物的命运往往还是有家难回,海外拍卖行甚至希望中国方面维权,借以炒热拍品、扬名天下。而政府方面的强力介入,不管是通过政府交涉、舆论挞伐,还是法治维权,从以往的经验看,都收效甚微。今后如何解决这一问题,还需各方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