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中国福建被盗的“章公六全祖师”肉身像的荷兰持有者23日通过其发言人向新华社海牙分社发去声明,首度就肉身像事件进行回应。
研究一下这份声明不难发现,其主要内容大致有三:一是粗略介绍佛像获得途径;二是承认已对佛像做了研究;三是声称研究还在继续。
总而言之,这份声明“顾左右而言他”,对所有权问题只字未提,反而大谈“研究”,言外之意似在告诉外界——“不管怎样,这东西还得放在我这里”。
还好,有一点人们是弄清楚了,声明承认,佛像就是从中国获取的。
声明说,这名荷兰藏家于1996年年中获得了这尊佛像。而佛像的上一个“所有者”于1994年年末至1995年年初在中国香港从“一名真诚的中国艺术朋友”手上获得了这尊佛像,并于1995年年中将这尊佛像从他在香港的工作室运到阿姆斯特丹的住所。
这份声明看似“有根有据”,实际上仍未把关键问题讲清楚。将“一名真诚的中国艺术朋友”作为佛像来源并不能证明其取得的合法性。此外,声明既没有交代交易的具体日期,也没有附加任何相关证明文件,难以打消人们对这尊佛像来路的质疑。
对于普通藏家来说,在获取文物的时候尚且懂得要搞清楚其来源,更何况这位荷兰持有者自称是从事中国艺术品收藏30年的职业藏家,就更应该对与文物收藏有关的国际公约及法律法规心知肚明。对来路不明的文物,就算已经收藏了很多年头,该归还的还是得归还。
24日,中国国家文物局发表声明指出,根据当地遗存的照片、族谱、衣冠、坐轿等物品,以及相关证人证言,现已基本确定该“肉身坐佛”就是福建大田县阳春村1995年被盗的宋代章公祖师像。目前,国家文物局正在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开展追索工作。
真相终将大白于天下。奉劝荷兰这位藏家,要想取信于人,最好是把文物的来源彻底讲清楚。倘若揣着明白装糊涂,以所谓“研究”之名,实际是想非法占有,这既损害了自己的人品不说,最终还有可能摊上官司。
(据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