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列入河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名录郑州卷的7处不可移动文物,现在仅剩两处,其中一处随时有可能被拆掉。该镇官员却称:“政府在组织拆迁的时候不知道是文物,也没有人告知是文物,直到拆掉了之后,农户才说是文物。”
马固村本来是拥有千年历史的古村落,但是在全国重视文物保护的今天,当地政府官员却说“拆迁的时候不知道是文物”。这难免让人揣测,要么是该官员不称职,对属地情况不了解,难逃庸政懒政的嫌疑;要么是装聋作哑,信口雌黄,不敢担当,以不知为借口逃脱追责。无论属于哪一种情况,这样的官员都不能让群众满意。
破除拆迁过程中的乱象,关键在于建设完善的政府责任体系,通过构建合理的官员问责制,及时追究政府官员应当承担的责任,并完善司法追责,促使政府官员能够合法、正当地行使手中的权力。当然,我们不能完全寄希望于地方政府和城市决策者的城市规划决策完全科学,而是要从法制的角度健全城市规划出台的程序,进而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如果取消行政强制拆迁,而代之以司法强制拆迁,通过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申请的司法审查,非经人民法院的裁定或判决,任何人或单位不得对公民的房屋实施强制拆迁,会在一定程度上遏止拆迁乱象。
(郭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