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文学
在山东省济宁市杨柳国际新城雕塑广场,除了设有坦克、大炮等雕塑外,在东北角还有一组“鹰叼走小孩头”的雕塑:左边是一个没有头部的小孩雕塑,右边则是一只鹰叼走了小孩头部,把孩子头部踩在了脚下。两雕塑距离近且很有情景感,再加上孩子头部五官轮廓清晰,让人看了毛骨悚然。许多路过的市民十分反感,不少小孩子则觉得害怕,网友称“太诡异”。(见2015年6月16日齐鲁晚报)
艺术性是城市雕塑的基本要求。城市雕塑具有美化城市的功能,它能够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烘托城市的艺术氛围;同时,城市雕塑还可对市民进行审美教育,提高艺术鉴赏能力。因此,城市雕塑的艺术水准是衡量城市雕塑成败的首要标准。然而,济宁“鹰叼走小孩头”的雕塑,显然无法让人体会到艺术之美。
据济宁冠美园物业服务公司一位员工表示,雕塑广场是由一房产公司开发修建的。在现场,“鹰叼走小孩头”雕塑没有文字注释,谁也不知道这座雕塑究竟有没有什么故事或者寓意,因此市民只能凭自己的想象猜测:有的猜测这一组怪异雕塑可能是特意突出一个战争主题,但仍无法理解这类雕塑为何会出现在市民休闲的广场上;还有市民说,这可能是让家长吓唬孩子的:“再不听话老鹰就来抓你了”。一些市民所以不敢带孩子来看这组雕塑,不少小孩子看后觉得害怕,大概就应了市民的后一种猜测吧?
城市雕塑是一种环境艺术,对营造城市艺术环境具有重要作用。显然,“鹰叼走小孩头”的雕塑,无法起到这种作用,甚至起到了相反的作用。冠美园物业服务公司表示,他们将对这组雕塑予以拆除。拆除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在城市规划建设中,要避免对城市雕塑的粗制滥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