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通讯员 徐庆兵 何寿青 记者 乔国军)
林凤祥,44岁,生于江西景德镇。虽然过了“不惑”之年,但在灯红酒绿的诱惑下,为实现盗窃致富梦想,他曾两次入狱。出狱后,不思悔改的他,又因故意伤害罪,再次被江西省审判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2011年11月20日,尚在缓刑期内的他,竟以“贼王”的身份,在团伙内部,自创“招标盗窃”制度,并在招标成功后,明目张胆地指使陕西偷盗高手,来扬盗窃玉石。
2011年10月9日,潜伏在江西伺机作案的陕西偷盗高手——“呆子”,经常光顾景德镇一家棋牌室,打牌交友。因与牌友林凤祥交往甚密,两人很快成了好友。“呆子”说,作为盗窃团伙的“首领”,林凤祥不仅有“贼王”的称号,且在圈内“一呼百应”。2011年11月20日,为盗窃扬州某玉器店里的玉石,林凤祥踩点后,一边召来“呆子”等偷盗高手,商量盗窃玉石的办法,一边公布自创的“招标盗窃”方式。
“为防消息走漏,林凤祥未向大伙透露‘盗窃玉石’的具体地点。”“呆子”称,为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林凤祥向来自全国各地的偷盗高手承诺,一旦行窃成功,他将按照“招标约定”,支付“辛苦费”。经过激烈的竞标,“呆子”以一万元“底价”,获得来扬盗窃玉石的任务,并在2011年11月2日凌晨2点,通过撬防盗窗,进入事先踩好点的扬州一玉器店内,盗窃玉器、玉石共计60余件,总价30余万元。
盗窃得手后,“呆子”将所盗物品,悉数交由林凤祥代为出售。而林凤祥,则按约定付给“呆子”一万元酬劳。然而,案发不久,扬州警方便锁定了嫌犯,并于2012年1月14日、3月6日、4月3日,三次分赴江西、淮安等地,陆续将涉案人员抓捕归案。但在大量的证据、证言面前,林凤祥却拒不交代犯罪事实。
今年1月15日,邗江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以盗窃罪,判处“呆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刘某(购赃倒卖)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而林凤祥,尽管拒不承认合谋盗窃的事实,但其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不仅被判撤消此前缓刑宣判部分,还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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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盗贼用的是“招标盗窃法”
招标作为国际普遍运用的、有组织的市场交易行为,往往是由工程建设单位,运用竞争机制,选择工程建设承包者的一种工作方式。但“贼王”之称的林凤祥却把它运用在了盗窃这条邪路上。他从全国各地网罗“偷盗”高手,帮助自己盗窃赃物,并通过自创的“招标盗窃”的方式,为自己洗脱合谋盗窃的事实。随着这起案件的告破审结,林凤祥如何成为“贼王”,自创“招标盗窃”的真实目的,一一呈现在了读者面前。
离奇案情
玉器店60多件贵重玉器凌晨遭窃
“我的玉器店被盗了。”2011年12月2日,在扬州玉石市场经营玉器店的伍先生,开门营业时发现,店里存放的笔记本电脑离奇丢失了,货架内存放的60多件贵重玉器、玉石等物品,一并失窃。惊讶之余,伍先生一边拨打110报警电话,一边清点丢失的物品。
到达作案现场后,民警经过仔细勘查发现,该案是一起典型的撬窗入室盗窃案。民警告诉记者,伍先生经营的玉器店外,安装有防盗门窗。而在防盗气窗外,有明显的撬动痕迹,嫌犯盗窃作案后,还在防盗气窗台,留下了脚印。
为尽快侦破玉器店盗窃案,警方一边抽调精干警力,成立“12·02”玉器店盗窃专案组,一边对案发场所进行全面走访。根据玉石市场以及周边的视频监控拍摄的画面显示,2011年12月2日凌晨2点多钟,一位身形熟悉的中年男子,来到玉石市场周边观察了一翻,迅速蹿至一家玉器店门口,借助门口的宣传栏,直接爬到玉器店的雨棚上。随后,用工具撬开气窗入室盗窃……
警方追捕
偷盗高手供出幕后主谋
视频监控画面显示,嫌犯从凌晨2时30分进入玉器店,作案共花了两个小时。民警介绍,2011年12月2日凌晨4时30分,作案的嫌犯,先后几次从玉器店的气窗爬进爬出。此时,民警经过仔细比对发现,嫌犯作案得手后,身上背有一个大袋子,还将赃物带至附近一家宾馆进行清点。不料,这些作案的细节,均被附近的视频监控拍下来了。
“那个小偷叫‘呆子’,他还是个盗窃高手呢。”警方立案侦查后,根据犯罪信息数据库比对,很快锁定嫌犯的外号叫“呆子”,是陕西籍偷盗高手。承办民警表示,今年42岁的“呆子”,是个赌徒,曾因抢劫罪,被陕西省韩城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出狱后,仍不思悔改,多次因盗窃遭到警方的拘捕。
经过有关部门鉴定,伍先生丢失的玉石等物品,总价高达30余万元。由于案情重大,我市警方随即将“呆子”列为网上追逃人员。2012年1月14日凌晨一时,“呆子”连续上网赌博多天后,由于体力不支,为了休息片刻,使用身份证件,在江西省景德镇市某宾馆,办理了登记住宿手续。在办理住宿登记手续时,宾馆发现登记住宿的“呆子”,竟是个通缉犯。于是,拨打了报警电话。为了减轻刑罚,“呆子”移交扬州警方后,供出了幕后主谋。
案件侦破
警方跨省擒“贼王”
盗贼用的是“招标盗窃法”
“呆子”坦言,2011年10月9日,他在江西景德镇一家棋牌室里结识了林凤祥,因仰慕林凤祥的“贼王”名气,决定跟随林凤祥。2011年10月底,“呆子”受邀,来到扬州旅游。其间,为吸引“呆子”入伙,林凤祥亲自驾车接他,还陪同“呆子”在扬州游玩了两天,这让“呆子”找到受人器重的感觉。
“扬州的玉器很多,你可以利用你的本事,帮我偷一点,我来负责卖。”为了蛊惑“呆子”帮忙盗窃玉器店,林凤祥在扬踩点后,一边将“呆子”等人召集起来,一边向其宣布自创的“招标盗窃”办法。即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报酬,选定来扬盗窃人员。经过竞标,“呆子”最终获得来扬盗窃玉器店的任务。
“呆子”入网被抓后,因向狱友炫耀“战果”,引起了警方的注意。根据警方掌握的线索,我市警方在2012年3月6日,前往江西景德镇,将潜逃回家的林凤祥追捕归案。
贼王背后
因好勇斗狠被崇拜
纠结了一批不法分子
据法院透露,林凤祥,1994年11月,因犯盗窃罪,被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2001年8月27日,再次因犯盗窃罪,而被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出狱后,不思悔改的林凤祥,时常带领一帮“马仔”,小偷小摸。
2010年7月26日晚上,因与洪某发生经济纠纷,他纠结几个刑满释放人员,来到洪某打牌的茶楼(江西景德镇市珠山区一家茶楼)蹲守。当晚11时30分,两拨人相遇后,大打出手。
“你还不还钱?”面对洪某拒不还钱,一些刑满释放人员围住了洪某的朋友后,将洪某强行劫持到出租车上。由于洪某拒不上车,气急败坏的林凤祥,拿出随身携带的菜刀,在洪某右腿膝盖上猛砍了一刀。为了保命,洪某被迫上了出租车。待出租车行至一偏僻处,林凤祥逼迫洪某下车,逼其下跪。因洪某不愿下跪,林凤祥举起菜刀,又往洪某的左腿上猛砍一刀。
事后,林凤祥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10年11月11日,被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因此,好勇斗狠的林凤祥,结交了很多刑满释放人员,成为很多偷盗高手的“顶礼膜拜”的对象。这其中,就包括曾在高邮盗窃电脑落网的江西籍盗窃高手刘某和熊某(均为江西籍“惯偷”)。根据相关方面提供的信息显示,林凤祥曾找人帮忙保释刘某和熊某,为了感谢林凤祥的“搭救”之恩,刘某和熊某相继投入林凤祥的门下。
淮安人刘某,在我市经营玉器买卖,尽管有着良好的教育背景,但追求刺激的他,因参与黑社会组织罪,曾被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出狱后,为了放纵,通过吸毒认识了林凤祥,最终因为贪图小便宜,以一万元价格,向林凤祥购买了盗窃赃物。最终,刘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邗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