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买到假和田玉 起诉索赔100万
赌石爱好者认为卖家拒绝提供原产地证明 构成违约
本报讯(记者 王巍 通讯员 孙颖) 因怀疑自己购买的和田玉籽料是造假品,赌石爱好者姜先生将卖家告上法庭,要求解除购石合同,并返还双倍定金100万元。
昌平法院上午通报,该院已经受理此案。
姜先生说,他是一位玉石爱好者,平时素爱赌石。2013年2月,他经人介绍在昌平天通苑东苑一家商务酒店内结识了自称做珠宝玉器生意的臧某。臧某向姜先生推荐一块重达60公斤的和田玉原石,并声称原石产地就是新疆和田地区。
姜先生决定买下这块原石,在和臧某约定200万元的价格后,姜先生预付定金50万元。臧某则保证原石产于新疆和田地区,并且是纯天然和田玉玉石。
此外,二人还约定,同意姜先生自带玉石业内专家到臧某处鉴定和验收该籽料。之后,姜先生通过刷卡向臧某的银行账号转账定金50万元。
后来,姜先生称这块和田玉籽料表皮过于均匀,有造假痕迹,于是要求臧某提交原石鉴定报告和原产地证明等资料但被拒绝。
姜先生认为,臧某拒绝提供原石原产地证明文件,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因此将臧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达成的新疆和田玉籽料买卖合同,并要求臧某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100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