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祝玲 通讯员 倪鑫 报道
小陈20万元购得“白玉”,经中介公司鉴定为1500万元。小陈付了15万元中介费,结果“天价白玉”却是玻璃。经松江法院调解,中介公司返还小陈5万元费用。
本报多次关注艺术品拍卖市场乱象,一些中介公司把藏品价格吹大,收取手续费、宣传费、图录费等费用,藏品价格越高,所谓的“服务费”就越高。市民如果有商品要拍卖,在上海拍卖行业协会网站上有正规的拍卖公司列表,千万不要轻信一些不正规公司的“鉴定”。而且,一旦前期收费,拍卖公司肯定违规。
事件回放——
“白玉”估出千万市价
80后小陈的父母经商,家境殷实。恰逢这些年古玩投资风头很劲,初入社会的他也尝试起了古玩投资。
年初,他在朋友处得知有人欲出手一块“白玉双龙戏珠摆件”,而同类物件据他了解曾拍出过百万的价格,于是他通过该朋友介绍认识了这位卖家,几番交谈后,以20万元购进。随后,通过网络找到了从事代为展览和参与拍卖活动的中介公司想将白玉拍卖。双方签订协议前,需要确定报价进行服务收费及后续展示标价,对此小陈信心满满,深信物件货真价实。同时,中介方面也按照通常程序当场让其鉴定人员进行了鉴定,经鉴定根据市场价格评估该物件为真品,价格为1500万元。小陈得此结论,更是满心欢喜,二话没说就以此报价签订了服务协议,并支付了15万元的中介费。
过了几个月,展览如期进行了几次,但是买家却并未出现,心急获利的小陈有些沉不住气,于是借口从中介处取回了摆件,另寻了一家实力雄厚的中介。因这家中介要求提供鉴定结论书,于是小陈又委托宝石鉴定领域的权威部门进行鉴定,鉴定的结果让小陈一时无法接受,原来“天价”宝贝并非白玉,竟是玻璃!
意识到上当受骗的小陈想到中介公司最初提供的鉴定结论。当时正是由于中介公司的参考价格自己才心甘情愿支付了15万元的中介费,既然东西是假的,中介的收费完全没有依据,而且当时中介的鉴定报价完全属于误导,自己是被一骗再骗。于是小陈一纸诉状把中介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服务协议,返还收取的费用并赔偿1万元损失。
庭审焦点——
中介公司是否存在欺诈
庭审中,小陈方面给出的首要主张便是中介存在欺诈,因为签订服务协议之前先由中介处的鉴定人员口头告知其鉴定结论与市场估价,小陈出于信任采纳了中介出具的这一结论。现在依据服务协议上载明的估价,结合检测中心出具的宝石鉴定证书,完全可以证明中介提供鉴定和估价是错误的,明显存在误导和欺诈,同时自己根据该鉴定结论和市场估价签订服务协议,也存在重大误解,据此主张撤销协议。
中介方面则坚持认为,涉案物件的中介费是双方平等协商后结合小陈自己的报价所确立,自己仅是展览公司,没有鉴定资格,也从来没有进行过鉴定,采取报高价是小陈基于其真实意思自行决定的,且小陈从事古玩行业,存在获利想法,之所以报高价也是基于投机目的。同时根据协议附件小陈对于委托物品明确确认是自报价格,不存在欺诈行为,另外自己也不存在误导小陈的行为,因此不同意小陈的所有诉讼请求。
庭审中小陈坦陈自己20万元购进摆件是出于转售的想法,也未否认存在转售获利的目的,但是之所以找到被告是基于对其信任,并且为此支付了高额中介费,现在对方否认进行过鉴定,明显与事实不符,如果中介费由委托方单方决定,显然不合交易常理。中介公司对此矢口否认,始终坚称自己从来没有进行过鉴定,但是面对中介费如何确定的提问,又是语焉不详,并未提供合理的解释说明。
法庭调解——
法官指出双方皆有过错
鉴于这一情况,法官庭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对于中介公司的一再辩解,当面指出其服务过程中的不规范操作,并建议其进行有效地整改。对于小陈的一肚子委屈,在安抚他心情的同时,对其发财心切,不切实际的想法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经过沟通,小陈认可在合同有效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同时承认自身对展品存在误判,中介公司为减少小陈的经济损失,也愿意减少部分费用,最终同意返还小陈5万元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