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杭州江干区法院处理了一起赔偿纠纷,双方起争议的物件有点特殊,是只玉镯,被打碎了。
今年9月13日,王阿姨骑自行车外出,半路上被骑着电动车的老薛从后面撞了一下,王阿姨跌倒在地,人倒还好,就是手腕上的玉镯断了。
后来交警事故认定老薛负全责,而赔偿的重头就是玉镯怎么赔。
玉镯不同于黄金,有牌价,称个重,总价一清二楚,玉石的价格怎么定啊。
出现这样的难题倒不是第一次了。
本报曾经报道过,今年5月,杭州75岁的一位老太太在黄龙洞附近被面包车撞了一下,手上翡翠玉镯断成五截。
当时老太太和面包车司机最大的争议也是这个玉镯赔多少。司机说,哎呦,同样大小的玉镯,贵的上万,便宜的几百元,这怎么算算呢。
当时,本报记者也是跑了杭州多家鉴定中心,他们都说,翡翠、玉器只能鉴定真假,定价格,难。
有读者要说,可以按照当初买的时候的发票来定价格啊。这里又会产生两个问题,一是发票还找得到吗。二是,玉石的价格年年看涨,如果东西是件老货,那价格又怎么算啊。那个事情当时一直相持不下。
回到这个案子本身,这次的赔偿数额是如何确定的呢?王阿姨的玉镯是老公N年前送的,发票没了。
王阿姨和老薛先去了浙江省珠宝玉石首饰鉴定中心,鉴定结果,玉镯是天然翡翠(断料)手镯,也就是俗称的“A”货(这里的A货不是我们现在说的品牌高仿A货哦,玉石的A货就是指天然翡翠,没有人为加工过)。
之后王阿姨又把玉镯送到了某价格评估公司,评估公司称,该翡翠手镯没断裂的话应该值1.15万元。
老薛对这个评估价不大认可,他觉得7000元差不多了。
所以,王阿姨就告了老薛。
案子最后到了江干区法院著名的朱学军法官调解工作室。
朱学军是江干区人民法院预备审判庭庭长、全国模范法官, “朱学军法官调解工作室”是杭州市法院系统首个以法官姓名命名的调解工作室。有技巧有温情,每每都能案结事了。
这一回,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反复调解。昨天,王阿姨和老薛在调解室里签下调解协议,老薛给王阿姨9000元,王阿姨把碎镯子给老薛。
事情,总算了结啦。
本报通讯员 辛成
本报实习生 朱艺艺
本报首席记者 肖菁
(原标题:老公多年前送的玉镯撞碎了怎么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