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思娅)自称被忽悠买下巨额玉石,姜某将卖家臧某起诉,索赔双倍定金100万。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判决双方解约。
姜某说,2013年2月,他通过朋友认识了北京兰玉缘珠宝商行业主臧某,臧某以200万元的价格出售一块产于新疆和田地区的和田玉籽料。姜某支付定金50万元后,想要勘验玉石的真伪,遭到臧某拒绝。
姜某认为,臧某无法提交涉案玉石产地证明和鉴定证明,他要求解除合同,臧某双倍返还定金100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姜某不能证明玉石籽料有假,因此判决解除双方买卖合同,臧某返还50万元。臧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称,双方均拒绝进行司法鉴定,法院无法确定玉石是否属于产自新疆的和田玉籽料。因两人就买卖达成的口头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