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一藏友处见到一块明末刻字木匾,保存状况基本完好。木匾高64.5厘米,长185厘米,厚3.5厘米,系用同一棵树的三块截板组成,两面均不见钉眼,应是隼铆拼接而成。木质较硬,非本地木材。正面四周有宽约3厘米的平整的边框,据卖主讲,木匾原来镶有黄铜板,“文革”时被家人起掉卖了废品。正面刻阳文,背面光滑。刻文自右至左竖排34行,满行14字,最少的一个字。楷书,笔划非常工整。每字约4厘米×4厘米,高1.5毫米。原来刷有红色底漆,上覆金粉。目前大部分金粉已脱落,只在一些字的笔划缝隙和字距间尚存金粉、红漆。除第12行有一字脱落不可辨识,其他字虽已腐朽过半,但字迹仍清晰留痕,其刻文如下:
崇祯四年正月二十三日。上御文华殿,召大小九卿科道、锦衣卫与十三省藩臬。诸臣行五拜三叩头礼以次。召对循次。召江西左布政使何应瑞。上问:“潘府赡田,屡奉明旨,如何不见回奏?”臣应瑞奏曰:“江西砂碛之乡,山水多而可耕之田少。都是小民种□(此字残破不可辨识),见今抚按严催各府州县,臣来时尚未回报。”上曰:“已是三年了。左也是无田,右也是无田。”又说甚么折银,中间还有甚么缘故么?臣应瑞奏曰:“委果是无闲田。”上曰:“遵旨作速回奏。”各省召对毕,复召各官俱前。上谕曰:“亲民之官无如府、州、县,有司督帅,他的全在尔等。若监司官肯实心供职,正巳率属,有司自然是好的。尔等回任,都要教导有司,用心爱养百姓,不可贪赃坏法,猫鼠同眠。好的朕有显擢,不好的朕有显斥。国法严明,决不轻贷。尔等可将朕的言语时时体念勿忘。”各官承旨,一叩头一躬而退。江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左布政使臣何应瑞谨纪。
这是当时江西左布政使何应瑞的一篇日记,它记录了崇祯四年正月二十三日,崇祯帝在文华殿“召对”内外重臣一事,重点是皇帝与何应瑞的对话及召对后的谕旨。语气中肯,口语化浓郁,比一般史料的书面文字显得生动、形象。在这里还准确地记录了群臣朝见皇帝时的礼仪,应被视为第一手资料,并可与文献中有关的记载相印证。从这篇日记里,对于崇祯帝有关吏政、安民、施治的政治抱负,可见一斑。日记的主人何应瑞,《明史》无传。据清乾隆二十一年《曹州府志》载:字圣符,山东曹州(今菏泽)人,万历三十八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历任常州知府、江西左布政使、河南学政。“辛未入计,召对文华殿,敷奏称旨,进秩副都御史”。“辛未”即崇祯四年的干支纪年,也是日记中所提的“上御文华殿”一事发生的时间,可与《明史·本纪·庄烈帝》“崇祯四年正月已亥,召对内阁九卿科道及入觐两司官于文华殿……”相呼应。
关于这块木匾的来历,笔者曾拿着该匾的照片走访过一些何姓老人,听他们讲,此匾是何应瑞从南方送回老家来的,原来在何家祠堂里悬挂过,至于何时失落,说法不一。
这种长篇纪事的刻匾尚属首见,不仅为匾额收藏提供了一个新的品种,而且匾刻文字还可与某些文献相互印证,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作为木质文物,历经300多年的水患、动乱、战争而得以保存下来,确属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