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大学毕业的时候,周围同学从生存角度考虑,多半在做城雕的项目,也就是一些行活,这样的项目对于当时的学生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赚钱渠道。往往很多项目,不是在做雕塑,而是在做生意,是甲方乙方的关系。所谓艺术家自己的一套东西都不能实现,甲方需要什么,他出钱,你就做出来。不管这个甲方是政府还是商人,都是这样。而对于乙方来说,需要他去花费精力的,是如何谈下这个生意,如何拿到钱。这时候,你不再是一个创作者,而是一个生意人。如何在这个体系内生存下来,这其中有许多关系要打点。所以对我来说,第一个决定就是不选择过这样的人生。
我后来也一直几乎没做过委托的作品,所以对这样一个形态并不熟悉。我听说专门有一个系统(城雕委)在管理城市雕塑这个事,但它依然有其体制的问题。
或者我们可以换一个好词,叫公共艺术项目。其实公共艺术项目是非常有意思,有价值的。许多国家有好的例子,我们可以学习。
一些国家有这样的法律,规定每盖一个建筑,你必须出一定百分比的钱做公共项目,购买艺术品,或者委托艺术家做公共雕塑。这类艺委会人员的背景更接近专业的非官方性质,在选择艺术品方面,有一个相对的客观判断。
虽然我本人并不愿意做公共雕塑方面的命题作文,但是如果有谁想购买我的作品做城市雕塑,我非常乐意。世博会的时候,法国一个机构包揽了世博轴两侧的雕塑群落,买了一批当代艺术家的作品做永久陈列,包括隋建国、张洹、刘建华,还有我的。这个机构是密特朗(法国前总统)的家族成员办的,这种身份还是起到了重要作用,才促成这样一件事情。
我认为,公共项目这个概念可以是多种形态的,不见得局限于雕塑的形态,关键是要有“公共性”,有一些和大众分享的东西,和观众有互动性。
21世纪初的时候,深圳雕塑院做过一个项目,叫作《深圳人的一天》,他们请来打工仔、学生、白领……各种年纪、身份的真人,请艺术家为他们做肖像,把这些真人大小的雕塑放在公园里。也许从外观上来看,和常见的城市雕塑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它的创作过程更有社会意义,也更接近公共艺术的这个概念,展现了某一时间段中国人的生存形态、深圳人的结构属性。作品还有一些文本的部分,包括社会调查、每个人说的话等。虽然在艺术语言的锤炼上可能有一些问题,但是这个概念特别好。
几年前,英国雕塑家安东尼·葛姆雷在英国做了一个项目。我当时去伦敦的一个当代美术馆看他的个展,他同时在整个城市里做个公共项目。那个美术馆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水泥的老建筑,比地平线略微高一点。我从那里遥望整个城市,发现很多屋顶上有肃穆站立的人(雕塑)。从展厅部分延展出去,近处远处的楼顶、街道都有,感觉像是有什么降临了,很哀伤、很动人。我觉得那个作品是高级。现在我们的城市都很嘈杂、喧闹,流动很快。公共性的作品和艺术家自己的创作还是有区别的,它学术上会更滞后,国外更为人熟知的一些公共艺术,尤其是一些波普性的,是好看的、有趣的,容易被大众喜欢的。当然也有安东尼这种,发现这些作品会让人片刻安静下来,或者会陡然一惊。这样的公共性作品仍然和内心产生关联。
我对公共艺术项目的机制特别不感冒,但对公共性质的创作思路现在会感兴趣,如果有机会也挺愿意尝试。不止一些美术馆的项目,也包括一些公共空间。但至今一个都没有成真过。
在国外,当代艺术和主流文化关系很深。现在,我们官方的姿态也在改变。我希望公共艺术项目能真正找些当代艺术家,他们的作品和时代文化会更有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