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丽娟
历史文化遗存是研究地域文化、社会经济发展等直观性资料,加强对这类资料的保护,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尤其在历史文化名城创建中起着关键作用。
我区很多文物保护单位其存在时间久远,有不少建筑由于常年受风化和雨水腐蚀、甚至人为破毁等因素已到非修复不可的地步,采取“修旧如旧、保持原貌”的措施进行保护更是迫在眉睫。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关心文物保护工作,自治区党委、政府也高度重视文物保护事业发展,将文物保护工作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周密安排和科学规划,并且投入巨资实施了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建设。
笔者认为,在保护文物的漫漫长路上,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应从全局战略的高度重视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动责任落实,严格把好建设质量,让历史文物“延年益寿”。
应遵循“修旧如旧、保持原貌”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科学制定文物保护维修工程规划和设计,严格区分文物保护维修与一般性工程建设的区别,突出“文物”这一主题,突出“保护”这一关键,切实做到该保护的文物坚决予以保护。
修复工程应按照工程建设规定要求,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切实做到工程建设规范、程序合法、质量过硬。各寺庙管理委员会要结合寺庙管理创新工作,向广大僧尼大力宣传党的文物保护政策,介绍国家对文物保护工作所付出的巨大努力和巨额投资,进一步激发寺庙僧尼爱国爱教的热情,为构建和谐寺庙和平安西藏奠定坚实基础。
近年来启动的小昭寺大殿壁画绘制工作,完成了大昭寺室外工程及屋面阿嘎土工程,哲蚌寺的给排水工程,色拉寺麦扎仓、阿巴扎仓维修工程,中央人民政府驻藏代表楼维修工程,下密院主殿、僧舍维修工程等,都是让古老文物“永葆青春”的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