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报道称,河北省石家庄市一座高仿的埃及古文物狮身人面像,遭到埃及文物部门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投诉。“狮身人面像”所在的文化创意园负责人25日回应说:“该尊狮身人面像是拍戏用的临时性场景,一次性所用,拍摄完了就拆除改景。”同时他也表达了对古埃及文物的尊重。(5月26日京华时报)
作为埃及标志性的旅游景点,狮身人面像在很多人心目中的吸引力和影响力都是首屈一指的,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埃及的文物保护部门以及旅游部门特别注重狮身人面像的作品权利保护,石家庄这座高仿的埃及古文物狮身人面像遭到埃及文物部门的投诉,便是埃及文物部门重视古迹版权的表现。
说到山寨、克隆世界上其它国家的著名建筑,其实不仅仅是石家庄,在全国其它很多城市,我们都会看到一些“似曾相识”的“白宫”式政府建筑,甚至是直接克隆国外比较知名的建筑,比如广东惠州的奥地利“哈尔斯塔特小镇”,就是原样复制了奥地利的建筑,对此奥地利方面比埃及“大度”:奥地利驻广州总领事馆曾经表示,对在地球另一端有一个奥地利风格小镇感到荣幸。
我们当然要敬佩奥地利方面的慷慨大度,但是也不能因为埃及方面的“较真”而认为人家是故意和中国过不去,毕竟这是一个讲求权利的时代,对一个人来说如此,对一个国家来说更是如此。作为埃及古代文化的重要符号,狮身人面像承载了太多的象征意义和旅游号召力,所以对于克隆它的国家、单位和个人进行投诉和索赔,似乎也是应当的。
这就给国内的一些文化创意以及建设设计单位一些启示:必须要有强烈的、敏锐的著作权意识,在对一件可能会涉及到侵权的艺术作品进行克隆或者创意借鉴时,一定先搞清楚这样做是否侵权,如何才能摆脱这种嫌疑,不能等到生米都煮成熟饭了,再去辩解自己作品创意抄袭或者克隆作品的初衷,这样做多少有点强词夺理。
同时,必须要明确一个事实:这是一个藏不住秘密的时代,任何克隆、模仿他人创意或者作品的剽窃行为,只要是被放在公共空间内展示,就有可能被作品权利人知晓,并遭到其投诉,这和作品权利拥有人在哪个国家无关,因为伟大的互联网已经将地球变成了“地球村”,对于“村里的事”,自然是想瞒也瞒不住的……
另外,如果是因为著作权等问题被投诉,也不要惊慌失措,而是首先看这件作品是否真的有版权,就像这次埃及有关部门的投诉,其实就此事早就有一位叫阿里·阿特夫的埃及律师对埃及的投诉做出了自己的判断,他认为在这个事件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很难对中国做出处罚,因为埃及并没有法律确认狮身人面像和其他文物是有版权的。这样来说,中国就没有犯错。
不管埃及有关部门最终会不会索赔,这都给中国的一些影视制作以及其它文化部门一个警示,在文物权日益得到重视的今天,克隆其他国家的一些著名景点,文物,还是要事先和对方沟通才好,获得允许,才能赢得尊重。(苏晓倩)
(原标题:石家庄山寨“狮身人面像”遭埃及投诉的启示)